小安 安** wrote:檳大...你頭昏了....(恕刪) 觀安大所述,確無〝春〞字,應可還其清白,然其心中否曾有此字之想法,非吾等凡夫所能定奪,然退萬步而言,縱安大腦海曾有〝春〞字掠過,亦僅係其單純之幻想也,屬憲法保障人民之自由範疇,是以,本案宜儘速簽結,無需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