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薛 wrote: 2016/06...(恕刪) 特別為了小薛發文、浮上來恭喜的.... ^^恭喜<一>:歸零囉... 恭喜<二>:附圖說明如下....Google 圖片搜尋、關鍵字『篠田麻里子 騎機車』第一張(筆)即是:篠田麻里子 走性感成熟風....右側8張相關圖片裡... 有兩張已經是小薛大您囉.... 大頭照&駕照.... 有可能是小薛大這輩子(到目前為止啦...)網路上最近的距離了....XD就算沒娶到篠田麻里子(大誤) 應該也算你贏啦...
u9010817 wrote:台灣用路人觀念 自...(恕刪) 不用對症下藥罰重一點就好現行的檢舉也不痛不癢拿基本的方向燈一次頂多600~(1000內而且檢舉又曠日廢時簡稱浪費時間你要擷取整段影片給警察檔案大小也不能超過多少1080P的很容易就爆掉..擷取照片又會因為影片不清楚很麻煩如果檢舉同一車很多段要一直不斷重複這些動作如果一次罰6000~(10000內我不相信有人敢違規不禮讓行人也是600很多都是1000有找如果+兩個0在後面檢舉一次誰下次敢再犯華人就是怕被罰錢繳不出錢就抓去關計點那些還是算了反正台灣一堆人拿身分證再騎車警察也不能追出意外還要負責搞不好被撞的也要吃官司只有國道上面的蠻有感的從小地方著手誰敢再犯交通違規檢舉真的很麻煩個人的原則就是你騎/開車機機歪歪的又擋我路一定檢舉你EX:像是讓我讀心術失敗車子慢慢開紅燈自己闖過去我沒過紅綠燈轉彎車占直行車道大概就這些個人很不能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