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文後,我想樓主只是想吐一口怨氣吧!其實人生就是這樣,誤會來誤會去的,已經變成台灣的習俗了也不是說什麼事都要隱忍下來。但你的事件真的沒有那麼的嚴重!行多正坐得端的你,真的不需要為了這種誤會而整天心情不開心忘了他吧!洗個澡睡個覺隔天就忘記了。以上
chou3972 wrote:這樣就要告人?感覺...(恕刪) 我是覺得告那種人不會不恰當。雖然的確只是小事,但莫名被罵又背上莫須有的罪當下絕對是會火大的,因為看到這張紙條的人絕對不只車主一個,看到字條的人大概都認為車主亂移車,好幾年前我也是無故被這種人罵,我被罵的也是莫名奇妙,我記得當時我甚至還沒有機車,那個人就只是隨便挑一個旁邊他懷疑的人罵,而且罵完就跑,當下的心情無故就被搞壞。雖然只是小事,但不解決心裡永遠有個疙瘩在,洗刷不了冤屈的疙瘩。支持樓主提告,這不只是為了樓主自己出一口怨氣,也是為了讓那種人知道不要遷拖到無辜的人身上,不要再讓那種人隨意破壞別人的心情。(註:我是支持樓主提告的對象是[放紙條到樓主車上的人],那不一定是被別人移車的車主,要提告法條的也不是毀損跟污染環境,是妨礙名譽,雖然樓主似乎沒有要提告的意思)另外回給樓主,一般公用的監視器可以找找看當地的里長鄰長,現在也有很多店家裝有私人的監視器。如果監視器是警察局設的,沒有一個正當理由不太可能讓你看,但是要告他的話,這個就有正當理由可以找警察局調了。
ik0306 wrote:+1就交接下去, ...(恕刪) 再+1我也有一次這個經驗,紙條內容「你媽沒教你車不要停在人家門口嗎!!!」我滿頭霧水 ?????門口在哪?好像還有五大步距離耶....注意看了一下那透明膠帶,嗯..髒髒的。貼在隔壁車我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