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號的 辦陌生人盃福隆行 有被測速拍照入內吧

那天一起前往三芝咖啡聽的路上 旁邊有台小貨車 是警察在拍超測 突然發現 當地限速60km

因為我有感覺到閃光 沒想到是真的

車友苦主75km被拍 罰款1200元 剛6點半打給我 收到罰單了

我是他前一台 我看我也兇多吉少 目前還沒看到

聽他說前方有10幾台車友 的車子

又要繳交國庫了

下面接續吧



2010-02-06 18:56 發佈
大大可以到網路監理站查看看到底有沒有罰單喔!!

只要選擇地區和大大的身份證字號就查得到了

上次有幫老爸查了一次,有無記錄及金額都查得到
haidan
我.....沒中,另日有重回現場拍照並確認,確認相機位置在51.X處 海巡隊部前停車場出口處第一支電線桿旁,警備車停在該停車場內,該路段速限60km/h,相機設定為70km/h 報告完畢
我跑第一台...跟在我後面的10~30台應該都平安
當天經過該路段前方路口為紅燈
車隊速度早已被壓下來...
(有看到警備車從對向經過要去收餌)


上禮拜已經有耳聞...且部分機動組也中槍了

若有被拍到重複或是一張照片有多台車的車友
盡可能檢具相關資料去申訴
讓耗損降至最低!


雖然違規是事實
但還是要向中槍的車友們說聲抱歉
沒照顧好大家...不好意思
陌生人3號^^~車友車種無國界,不分紅黃白綠牌~陌生人盃(團)為大小狼羊群同樂性質之團體~
謝haidan0319 大大告知

剛上網查一下

沒有罰款

謝謝了

難道只有他中了

大家車速差不多吧


豪大 超速是事實

這沒法 申訴吧

一切都是右手的禍

跟您沒關西



家人幫忙收到這噩耗

逕行舉發

台二線五十一公里處(往萬里方向)
九十九年一月九日十四時十九分
限速六十公里、經測速時速達七十五公里、超速十五公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條(繳納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



可憐的苦主我後輪中釘扁扁的(不是新款的扁平胎),後座沒載閃光移動桿就送我一下閃光
拍一張就一千二,夠我買很多張記憶卡了,前面還有一些大大過彎的英姿,不知道有沒有事
kevinhong9999 wrote:
那天一起前往三芝咖啡...(恕刪)


阿彌陀佛 目前沒收到單子 應該就是沒事了吧
還好還好
希望大家一樣平安無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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