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月前跟人發生機車事故,判決下來雙方都有肇事責任,對方受傷的部分剩下手指骨折而已,我跟醫生有勸他開刀但是他都不要,他手指骨折地方不知回診多少次了,我擔心一直拖下去強制險的部分超過兩年都沒申請也沒登記最後變成是我要給他錢,或是他請領後會不會反悔跑去開刀或是骨折地方變嚴重私下來跟我要錢
1.強制險可不可以先登記然後不要請領?這樣就算超過兩年也沒關係
2.如果對方請領後發現不妥私下跑去開刀或是骨折變嚴重了,他還有辦法請領第二次嗎?或是他可以私下跟我要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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