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錯地方了,不好意思)
各位網友好
近期我朋友的機車停紅線被撞到後,肇事者肇逃,後續導致我朋友倒車且一排車格內的機車全倒(包含我停在車格的車),想請問若我之後申請調解,是否會導致我朋友因停違停需連帶賠償呢?
📌我怕最後因為我向肇逃那個人請求賠償,他會主張是我朋友違停要求我朋友要一同賠償
-有上網閱覽過相關資訊,像是假使是我朋友想求償,違停跟交通事故的罰款是分開賠償的,並且肇責為37分,但不太確定若是我想求償了話會如何
目前已報案和拿到監視器畫面跟肇事者車牌,但我還在猶豫要不要調解,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麻煩事,我也有跟朋友說不要違停了🥲
-最後感謝您的耐心閱覽和回覆🙏好人一生平安❤️
肇逃
肇事逃逸罪根據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刑法這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也有相關規範與罰責:
第1項: 駕駛人肇事但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除了罰鍰會再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第2項: 如果發生第1項的狀況,但駕駛人的汽車尚能行駛,但卻沒有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導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
第3項: 駕駛人肇事導致人員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第4項: 發生第3項情形但駕駛人使人受傷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因此車禍發生當下,不管有沒有人傷亡,都不要擅自離開最保險,否則除了要噴掉汽、機車肇事逃逸罰款、罰鍰,還要面臨汽、機車肇事逃逸刑責的牢獄之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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