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 頑樂重機 (上帝重機社)這間店,經業務推薦購買了一台機車。交車後車子開始出現問題,車況跟當時介紹的完全不同,告知店家和業務後,對方回覆敷衍,完全沒有要處理問題的意思,只好消保申訴,民事、刑事提告。在處理中知道該名業務是位職業軍人(事件主角 賣車業務以下簡稱:上士),公務員上班當薪水小偷、稅金小偷,賣車還用這種方式,有損軍人的形象,於是向軍方申訴了數次。
[薪水小偷:這間店某個時期,網路(FB、露天、Webike各大賣車論壇...)上刊登的購車聯絡人是這位上士,我在購車、處理車時,也多次在平日上班時段,跟這位上士聯絡,接電話業務是一定有,至於有沒有出營區接待客戶...?]
完整內容包括查封對方房產及店家逃稅申訴等,由於這是第一次買二手車、第一次提告、第一次被告!?所以有其它處理方式,也希望各位不吝指教。
第一章 相遇
跑賽道啊!當時看了很多Youtuber分享自己騎乘賽道的影片,而有了購車,參加活動的念頭,開始了找車、看車...。看了很多車友的推薦、差評。篩選出了一間位在台北的二手重機店,風評很好老闆也常在臉書分享"買賣最重要的就是誠信"此類的貼文,便開始關注店家的售車資訊。
某一天在店家成立的社團裡看到,頑樂重機業務的PO文,心想這社團只放該店的銷售資訊,並不是任何人都能PO文,那他能在這張貼售車文章,應該是分店或是有相同理念的朋友,可以相信吧。
2020/11/7要到台北一趟就排了時間到這兩家店看看,當天到了頑樂重機,
一進店門只有上士一人,向他告知自己要找的車輛是600cc的仿賽車,但店裡沒有同類型車種,就跟上士聊了購車後如何保固等相關內容,也說明了自己購車是要跑賽道這件事,對方就分享了自己也有在跑賽道,騎的就是現場停放的2008年式ZX10R,這台車不是收購的是他向總代理購買,自己是第一任車主,非常照顧車子2000公里就會換一次機油,這台車不久前才6萬公里大保養完,且絕對無摔無撞無事故,車況非常好可以直接下賽道。
當時並不了解該年份的車輛有無災情、瑕疵的問題,在沒有給出任何答覆後,就離開了。
隔天再次來到這家店。經一夜的考慮,心想車況沒問題,且這年份的車子在賽道上摔了也比較不心疼,就向上士詢問附近有沒有空地,車輛少的地方可以試乘,對方報了一條路線(繞店面社區一圈500公尺),雖然感受不到什麼車況,還是選擇相信上士的話在2020/11/8訂了這台車。

與上士簽的買賣合約書
第二章 你怎麼了
2020/11/14約定交車的日子,車子來了,錢給了,合約書跟一再確認的消音塞卻沒來,因為不是上士來交車,交車的人也什麼都不知道,所以有了以下的對話。



交車當天側拍
沒有交付的東西要一直提醒才寄,然後消音塞就...沒了,這樣的店家還一直要求按讚、分享加五星評價。
好啦,一次店倒楣遇到,至少車還可以騎...........吧。


原來是避震器的饅頭碎掉成一塊一塊(維修後拍的)


原來是大燈鎖點斷裂用強力膠黏


原來是油箱凹了要在底部開洞板金,在幾橫就可以玩五子棋了吧。


那這是...



漏油、漏水。
其它還有車殼鎖點、插銷斷裂,副車台鎖點滑牙,塑膠件裂痕等...。
每年兩驗的時間快到了,所以順便換車色,換殼時發現了這些傷,想起了車評R BEN買二手車換車架這部片,怕跟他一樣,要花的金錢、安全都未知,實在無法接受,就找時間打給上士告知車況。
交車時沒信用,以為是最後一次,沒想到只是個開端。
第三章 態度
沒錯我遇到了。
2021/2/20跟上士通完電話,網路上分享的不好的消費經驗一一浮現,懊悔當時為何沒有錄影、錄音交易過程,雖然有簽買賣合約,但保固、退車認定全都他自己在講。
以下是通完電話後的LINE訊息

消保申訴內容

對方用信件回覆消保申訴,因著作權就不放上來,內容大致與下面對話雷同。



調解無人出席,也沒任何回覆,最後一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樣的態度,也只能理解成"要告去告,看是你麻煩還是我麻煩"。
第四章 吉
都這樣了,那就只能想的到的辦法都去做。調解當天對方無人出席,就到地檢署按鈴申告詐欺,也開始準備民事求償。結果就是不起訴,和賠錢了事。
刑事詐欺不起訴書

2021/10/1民事訴訟
對方態度依舊,不過這次有出席。
調解庭開始,確認身分
法院人員 : 請問是誰賣誰車?
上士 : 是我賣他車,我是XXX,我們是個人之間的買賣,跟頑樂重機沒有關係,我只是借用地方停車。
我滿腦問號 : 我們不是有簽合約嗎? (上士沒回)

開始談退車退錢,上士要求要看車估價

這件事處理了快一年,都沒來看過,現在卻想起來要看車 . . . 。
最後對方在不看車,很為難的狀態下只願意退十六萬。
2021/10/8這件事總算是要結束了。
早上驗車 => 開車過戶(交買車時的其它配件) => 交錢 = 交車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
驗完車要領牌,跟上士說明領牌要付牌照稅、燃料費,對方卻說只願意付十六萬其它費用都你負責,我提出了不然停牌過戶,對方才願意付。
正要過戶時,對方才提出要看車,說"沒看到車怎麼過戶,給你五分鐘思考,立刻把車騎來,不然就要回台北",跟他解釋在法院不是說不看車,所以我才一個人開車赴約,如果真的看車才放心,可以先跟我回家看完車在過戶。
他就回台北了。
上士回台北後,態度依然瀟灑,不理就是不理



第五章 薪水小偷

消保申訴時上士說"這是你的權益,我尊重你"。
於是知道上士是位軍人,就向國防部申訴。
軍方在2022/3/11發函通知我對上士營外兼職一案懲處。
在兩個月後,無意中發現他依然在刊登售車資訊,就打1985再次申訴。
軍方在2022/9/19發函通知我對上士再度營外兼職一案懲處。
第二次申訴是在五月,在軍方還沒寄給我懲處通知,就在八月頑樂重機的售車資訊,有沒看過的手機號碼,好奇心驅使下,打過去詢問該車輛狀況,又是那熟悉的聲音,那天是平日,上士依然在賣車。
第二次申訴時空軍司令部的長官,有跟我聯絡,對我說如果有發現請再通知他,我聯絡了,結果???
共軍擾台有人用生命守護家園,有人..............。

擷取自上士個人臉書 已刪除貼文
第六章 再吉
我是因為這間店,才會相信裡面店員購買機車,沒想到處理到最後卻變成個人買賣,就對上士提告偽造文書。

結果依然不起訴,真的是個人之間的買賣,借用公司章..........。
上士在地檢署對檢察官說的謊言,不意外,也不會怎樣,因為他是被告。
軍方都認定營外兼職,但店家負責人,你卻在地檢署說這種謊言,我到簽約當下都還在猶豫,你卻事先知道我會買了,這不是偽證什麼是偽證。
看過買了數台問題二手車,而到店面砸車的新聞,當下心想不是還有法律嗎...?
補充 : 跟店家買二手車,想要的負責、保固我沒感受到,但他們處理法律很行,在兩次不起訴後,收到了.......................................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