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已進入司法程序~~~第二七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三天沒騎車要用的時候發現油箱蓋沒關所以送到這邊檢查"問題在於一般人不會因為這樣就送檢查吧? 應該是蓋好油箱蓋 發動車 發現引擎異聲 才送車行檢查吧你是不是"事前"就懷疑油被人"搞過"? 有過經驗? 還是有嫌疑犯?不過既然進入司法程序 那就看法官採信誰如果和解也要來更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