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個不是很瞭解,但還是說說我的經驗。之前有兩台車一台沒在騎準備報廢的有罰單未繳。而後另一台機車無罰單順利過戶給新車主,並沒有牽扯到原車主有無"其他車輛"的罰單。所以結論是看車不看人(一般紅單對車不對人。如有交通事件未決或通緝者,秀出身分證後很可能立馬被逮。有其他銀行債務甚至處分問題的話更不可能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