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發生車禍車損維修40000元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452617初判表我方尚未發現違規事實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致人受傷申請區公所調解對方2次未到請問我只能提告解決嗎?還有何方法解決?補充:我也不想提告.多花一筆律師費.
lcl2669 wrote:申請區公所調解對方2次未到請問我只能提告解決嗎?還有何方法解決?...(恕刪) 常規,合法的,提告最有效的。提刑事過失傷害是最有效的(就算可易科罰金也不會只4萬),但刑事要在半年內提出告訴。
直接提告吧,先不用請律師,第一次開偵查庭會請雙方到場釐清事發經過,然後會問雙方有無合解意願,有的話就會在法院內排定調解,對方再不來更好,直接都讓你講,資料準備好,如車損.醫藥費.薪資損失等⋯調解不成就直接資料呈上讓法院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