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前些時候我早上騎車上班,
經過圓環時被一台開tita的馬路三寶從後面追撞
經叛定是對方全責,
肇事者也請他的保險員跟我聯絡,
富邦產險的保險員第一天電話通知會去查證後就沒消息,
一個星期後我主動打電話給富邦保險員他說他們全責理賠
但是我要自己先墊修車費(第一天我有給保險公司修車估價單)
修完後拿單據給他申請理賠,
因爲是一筆不小的費用16000元左右,
我不能衣據估價單先申請理賠嗎?
有人也是自己先修完車再去申請理賠的嗎?
看監視器叛定路權是我
對方沒有禮讓,所以保險公司查證是對方付全責
這是保險公司自己說的,
所以我就怕我修完保險公司不理賠全額
leoliou wrote:
經判定....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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