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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車換新車被偷賣算不算偽造文書跟侵占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騎車去車行 要求舊車換新車
將舊車及"單"証件及行照+保險卡
留下
付錢騎新車離開
今天要再交付第二証件影本時
被告知車輛賣給第三人
並僅予觀看過戶文件照片

程序上, 在報廢前, 物權是屬於原車主的
私自處置是否有偽造文書嫌疑?

財權上, 車輛販賣所得 也應屬於原車主的
車行只交付 "舊車換新車" 的補助金額
而不是賣車所得
是不是屬於業務侵佔
2018-06-29 0: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舊車 文書
lun.t wrote: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恕刪)


是舊車被賣掉還是新車被賣掉?

你都說舊車換新車了,合約簽訂車行也交付給你新車後,你的舊車產權當然就屬於車行的,要怎麼處理當然就是車行的權利了。
試問你會用一台新的機車跟人換一台沒有價值的機車嗎?

若你覺得車行賣車所得的金額比你的補助金額還高,那你可以選擇自己賣掉再去買新車...

買賣是你情我願的,同樣東西你只能賣3000,而別人卻有辦法賣到6000,這說明什麼?...只能說你比較有良心?

再說你有簽合約嗎?有註明舊車一定要報廢嗎?如果都沒有...那就不用再去想了...就當沒這回事吧!
如果補助是政府給你的,那車行有問題,且過戶給別人,你也不可能領到補助,因為沒報廢(但看起來,車行跟你說舊車換新車,折多少?是他要跟你買,然後你跟他買新車,你同意了,那這車是車行的)

Daniel789002 wrote:
是舊車被賣掉還是新...(恕刪)

舊車被賣掉
車行第一天告知準備「報廢」文件
我想我寫的還算清楚
在報廢前車子產權都不是車行的
請不要混淆視聽
另外補助是政府的
小弟的淺見是

我覺得車行可能變相用報廢的價格收你的車,然後用報廢價折扣給您的新車價

他再用您的舊車去進行買賣,從中獲取價差當作他的利潤

但是你們只是口頭約定報廢而已,很難舉證他是跟您收購車輛還是報廢

如果車輛買賣已經成定局了,那只要後面沒一些狗屁倒灶的事煩您就好了!

畢竟您一開始就沒打算賣想報廢賺4000元補助,不就代表您覺得您的車值4000元甚至更低

如果您一開始就覺得您車子殘值有4000元或更多,為何不自己賣掉或估給車行賺更多

而且車行也是要負擔您舊車之後的維修成本,客人是找店家不是找您,所以要車行吐多賺的錢?

有確確實實給您4000元折扣就好了,其他的...只能算了吧!







不會耶

如果我的車舊換新要報廢 , 結果變成賣別人 , 那我就會追究轉賣的責任
su0516 wrote:
小弟的淺見是我覺得...(恕刪)


剛剛去監理站查詢
車子被過戶到該車行的名下
車主是我親人
按照我的意思是如果退款就算了
不退款就請他去跟法官解釋
授權報廢使用的印章
怎麼會使用在過戶文件上
順便再附加民事求償在業務侵占上
待會來問法扶
謝謝
看起來

這間車行自己拿錢給你

假裝是補助的


因為沒有打契約

也不能證明是要過戶還是報廢

調錄影機應該也看不出來


最後變成

老闆說你是要過戶

大家都拿不出證據

各說各話的局面




.







lun.t wrote:
今天要再交付第二証件影本時
被告知車輛賣給第三人
並僅予觀看過戶文件照片...(恕刪)


上面你的這段話已經說明,車行當下已經明確告知你,舊車是轉賣第三人,而你交付第二證件的行為等於是同意車行轉賣第三人,如果你不同意,當下就不應該再交付第二證件
想開一點兒 wrote:
上面你的這段話已經...(恕刪)

交付第二證件是為了報廢
而且是車行要求將原本交付的駕照「更換」
為身分證以進行報廢程序

並且在交付當下
車行便告知「不需要交付第二證件」
因為已進行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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