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剛剛好上個月我也碰上....被台61八里出口第二支固定式相機拍到,(要加速超一台貨櫃車,而相機柱剛好被擋住)超速31公里,貢獻國庫1800元,上監理網站查是有寫違規扣1點,但是實際打電話去板橋監理站詢問,如同樓上回答的-拍照逕行舉發不會記點,他說他查也確實無扣點記錄,所以不用擔心...也感謝你貢獻國家建設囉!!
yms27 wrote:違規記點是針對行為人開罰...測速桿無法得知行為人就是車主....逕行舉發就不會記點...(恕刪) 好笑那同理,照相桿也不會知道當下車子是我弟騎的,罰我做啥?======================超速、違規超車、不打方向燈這些行為都會記點,不知道駕駛是誰就是算在車主頭上.車主覺得不該算在他頭上的話,自己要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去監理站辦理歸責轉移.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好笑那同理,照相桿...(恕刪) 你高興就好了....我沒那義務跟時間給每個人都要教會.教懂....逕行舉發就是罰車輛所有人....車主是當哥的你.當然罰你如果照你講...民眾檢舉也該記點.....我看很多人駕照都會被註銷
yms27 wrote:你高興就好了......(恕刪) 你高興就好了自己去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36跟57條寫甚麼.哪天車子借給別人開,結果你自己的駕照莫名其妙被吊銷,就不要哀哀叫真實法院判決中,也有車主被記點,然後超過申訴期,去打行政訴訟被判敗訴的(原因就是自己沒去申訴,所以判敗訴). 自己可以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