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機車報廢 汰舊換新

請教各位一下

我這裡有一台發財高手150 2009年8月出廠的想要報廢

但是我今年1月有簽一台新車,朋友是說可以補辦汰舊換新輔助 半年都還可以請

請問這樣是可行的嗎 ?

但是還有卡在一個問題就是說 我要報廢的那一台 今年1月才過戶到另外一人名下

是說有要滿一年的這個規則嗎 ?


最後一個問題 ...
車子是引擎內有一些大問題 , 但是有些周邊零件才剛換新 例如啟動馬達.儀錶板之類...等

我能拆下來然後剩下的車子給他去汰舊換新嗎?

有規定說一定要完整到什麼程度嗎 ?
2018-03-07 13:03 發佈
過戶 就不能補助了!!!!!

建議 拿去車行估價 賣掉就好

天威讚 wrote:
過戶 就不能補助了...(恕刪)


了解,因為有需要所以才過戶的
當初也不知道有這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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