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需納入管理

電動自行車合法上路已經十年了,但事故卻不斷的發生,甚至有廠商打著不用駕照的特性當作賣點,無非是增加路上的危險性。常常看到違規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卻無法可管,2016年曾打算立法管制,最後卻以擔心衝擊產業為理由作收。現在一起附議,改善交通從你我開始!

公共政策參與平台: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5233cf05-0194-4f9b-8092-9269caa0b835
2017-11-17 7:29 發佈
確實應該管理!⋯
區分為:電動腳踏車(有腳踏板)不需掛牌、其餘電動車需掛牌!⋯
重點是管制"違規打通任督二脈"
當我在路上時速40時
沒幾台免掛牌的電動車跑比我慢
規定免掛牌最高時速25
但我騎40還比免掛牌的慢…
vienna82 wrote:
重點是管制'違規打...(恕刪)


別忘了很多機車都是快樂錶 !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faxio wrote:
別忘了很多機車都是快樂錶 !
如果速差高達15公里我的罰單早就接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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