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機車車禍後,確定是對方的錯但對方堅持要等到車禍的初步研判表出來才肯賠,我是學生我只有那台交通工具,車禍後隔一天也有去車行估價過了,如果還未修可以繼續騎嗎...?小弟我已滿18但未滿20,到時要跟對方簽和解書時可以帶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然後自己簽名嗎...?如果可以的話帶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還需要攜帶什麼東西呢..?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有統一的規格嗎...?請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們幫忙解答
你的情形跟我之前很像我是因為急要用車,所以先自己花錢修理案發7天後可以先到交通大隊申請案發現場圖,滿30日後可以申請初判表。可以自己上網到交通大隊官網查詢自己案子的進度,如果已經結案,初判表就可以提前申請。至於你的機車,我是建議先修,如果不修理又繼續騎,若又造成其他零件損壞,那就是自己要負擔的部分了。然後,應該有保險吧?先聯絡保險公司,把基本要理賠申請的資料都先申請下來填寫,如果有受傷,就記得到大醫院看醫生,申請診斷證明,越多張越好,以防之後需要用到時不夠。再來就是雙方保險要先聯絡,這個交給你的保險處理就好。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好好養傷,能看醫生就看到好,車修理後,能上班就上班。我當初是沒有肇事責任的,我直行,對方轉彎未禮讓我。 對方保險賠償我工作損失,機車維修,及醫藥費和哩哩扣扣的種種花費。
謝謝你的解答因為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所以和解只能在警察局自己和對方和解..修車費用有點太高目前自己沒辦法先修所以只能繼續騎,但車子還算是安全的狀態到時候就是拿車禍後的那張估價單去跟對方談嗎..應該不能在現在在重估然後在拿去和對方談對吧...? 陳豪庭 wrote:到時候要和解時,雙方...(恕刪)
s910462005 wrote:謝謝你的解答因為雙方...(恕刪) 應該不能現在重估? 什麼意思?所以我才說,車子都受傷了,你還繼續駛,到時候如果有其他的併發症跑出來,難道要跟對方索賠嗎?要馬車禍完,就馬上估,修理或不騎二擇一再怎麼沒錢,也要想辦法先把車修好,不然你要等到初判表出來的這段時間,每天大眾運輸通行也是可以。 你自己決定吧!但你也要保證,初判表出來你要沒責任,否則你也要負擔對方一部分修車費,加上雙方都沒第三人……慘喔!!初判表出來,要馬就兩個方法 這裡是指你們兩個都有責任的狀況。1.互賠,請保險公司專業常在處理車禍和解的那種幫你們雙方做肇事責任程度判定,看是7/3還是6/4因為初判表上面不會寫這個東西,這要請保險人員評估判斷。2.個賠個的,也就是雙方都自己葛如賽。這也是唯一可以解決的方式,但必須雙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