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殼損壞:起因是機車擦撞


前幾天騎車沒注意到路況,跟對方機車發生擦撞

對方機車10年以上,撞到側邊車殼沒斷掉,但是有脫落卡榫

這樣我私下和解的話,應該賠多少才實在呢?

PS:因為我之前被撞,都沒有要賠償,或是車殼恢復成原狀

這次是因為我有急事,也是自己粗心+分心,才會跟對方撞到

對方沒辦法說中文(說的不是中文)

搞了快三十分鐘,之後我賠五百和解,不知道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正確

PS:事情過了,但是沒有從中學到經驗,會讓自己感到不安,於是請教各位大大,正常情況下,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然後小的和解忘記要寫和解書之類的,以法律來說,是不是應該寫個和解書比較正常



地點:T字路口

燈號:我方紅燈閃爍 對方黃燈閃爍

我是左轉機車,有打方向燈 對方明顯超速

但這起事件老實說我戴的安全帽視角不夠寬(自己應該擺頭看兩側有無來車)

在當下認為兩側沒來車,於是就造成此次車禍是最大因素
2017-05-02 22:00 發佈
發生交通事故 唯一正解就是報警。

等待交通大隊來丈量完畢後,就可以當場私下和解。
(交通隊身上也會有帶和解書)

有個紀錄在,保障雙方權益

jason 567 wrote:
發生交通事故 唯一...(恕刪)



當天的情況是這樣的:

當天事發後,雙方都把車移到旁邊

然後警察過來(他只是路過要處理小朋友打架的案件剛好經過)

然後跟我們迅速地問些東西,之後他們就請我們自行到附近派出所報案

而我們就騎車去報案,值班大大說自行私下和解就好啦!

(值班員警應該是不大了解狀況,而我跟外國人士也不太清楚該如何解決)

然後沒寫和解書這樣

這樣可能有什麼事情,而我又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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