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騎車沒注意到路況,跟對方機車發生擦撞
對方機車10年以上,撞到側邊車殼沒斷掉,但是有脫落卡榫
這樣我私下和解的話,應該賠多少才實在呢?
PS:因為我之前被撞,都沒有要賠償,或是車殼恢復成原狀
這次是因為我有急事,也是自己粗心+分心,才會跟對方撞到
對方沒辦法說中文(說的不是中文)
搞了快三十分鐘,之後我賠五百和解,不知道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正確
PS:事情過了,但是沒有從中學到經驗,會讓自己感到不安,於是請教各位大大,正常情況下,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然後小的和解忘記要寫和解書之類的,以法律來說,是不是應該寫個和解書比較正常

地點:T字路口
燈號:我方紅燈閃爍 對方黃燈閃爍
我是左轉機車,有打方向燈 對方明顯超速
但這起事件老實說我戴的安全帽視角不夠寬(自己應該擺頭看兩側有無來車)
在當下認為兩側沒來車,於是就造成此次車禍是最大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