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9/2晚上 在蘆洲往士林的環堤大道上面騎車 有個路口的紅綠燈由綠轉黃,因為當下確定都沒有其他車子跟人,我就加速通過想說搶黃燈....可是後來發現好像來不及在黃燈變成紅燈時通過,有點變成闖紅燈的狀況,而通過後我有看到路口有設照相機,但是我通過時並沒有看到照相機閃光燈,想請問,這樣是有被照到嗎?照相機夜間如果有照相是否一定會有閃光?(因為小弟基本上能確定沒看到閃光燈)想請問這樣算不算違法闖紅燈,會被判定要罰款嗎....我有看過網路上對闖紅燈的定義,自己認為應該算是闖紅燈了,但是當下速度算快,也來不及煞車了,是否有可能照相機沒有照下去呢??
非常後悔搶了黃燈...以後也不敢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