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都會幫忙辦理,畢竟你要跟他買新車,但是我是想先報廢六個月內再慢慢看新的機車,如果有合適或者價格尚能接受再買,因為我還有一台十年125可以騎。所以就沒給車行辦理。車行都會說先跟他們買然後再報廢。
但規定是報廢當時前後六個月購買的新車都能退貨物稅。
目前查到報廢2行程要下列幾項
1、機車需92年底前出廠
2、二親等內,同戶籍(可不同戶口)
3、當年度或者上年度有排氣檢驗(過不過都無所謂),應該是證明這台車還在還能發動
4、監理站辦理報廢,須拿到汽機車異動登記書(報廢)
5、回收報廢機車,找合格回收商,須拿到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或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
向環保局申請1500元補助
1、申請表
2、車主身分正影本
3、行照影本及汽機車異動登記書(報廢)影本
4、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第三聯車主存查聯)證明文件影本
5、切結書,證明沒有重複另取
報廢後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都能退4000元貨物稅
到車行購買新車時附上
1、行照影本及汽機車異動登記書(報廢)
2、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或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
3、戶口名簿,同一人不用附。
4、新車主存摺封面影本
另有300回收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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