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因發生車禍事件,我需要賠償對方醫藥費,醫藥費詢問過強制險那邊應該是可以理賠,但因對方手腕有骨折,目前手臂已固定住所以無法騎車,對方平時是以機車代歩上下班,但如果這段期間他都搭計程車上下班的話,我是否該負責他搭計程車上下班的費用呢?(假設他有請計程車收據跟我討錢的話),先謝謝各位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