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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知名機車店盜取取我原有車或維修中良好的零件

各位大大
去年一場車禍,機車前半部全毀,機車托運到"非常"知名的連鎖機車店,期間因傷與官司問題未積極處理車禍撞毀的機車,偶然間去了一趟機車店卻發現我的機車內部零件被盜取,事後連鎖機車店經理出來打圓場並口頭承諾將撞毀機車買回,我補貼價差換一輛同款同型的新車,但事後卻都沒有下文,之後來了一封超速紅單,掛著我的車牌車型同型卻不是原車色,也不是我駕駛,請問各位大大是否有遇過這情形並告知我該如何著手處理呢?

感恩不盡!!
2014-08-31 18:06 發佈
你好,你要趕快到派出所備案,然後寄出存證信函,不然下次有人騎去犯罪你會有事,最後找媒體來報導
johnny640625 wrote:
各位大大去年一場車禍...(恕刪)



程序跟上面的相反

如果你自已沒證據(錄音之類的)先去找媒體報導,這時對方心虛就會承認或半承認,記得保留這些證據

然後拿著這些資料去提告侵佔、毀損、竊盜,和解的話叫他賠你一台全新機車

不缺錢的話,要求他捐10~20萬給慈善團體
直接報警,告竊盜和偽造文書罪。
車和車牌所有權都是你的。
johnny640625 wrote:
各位大大去年一場車禍...(恕刪)

red sun wrote:
你好,你要趕快到派出...(恕刪)


報案就報案

不要再因為新聞混淆有什麼備案的

根本就沒這東西
johnny640625 wrote:
去年一場車禍,機車前半部全毀,機車托運到"非常"知名的連鎖機車店,期間因傷與官司問題未積極處理車禍撞毀的機車


請問你,從頭到尾都是對方的錯,有沒有想過你自己的錯?

撿到遺失物,送到警察局,警察的保管責任都只有6個月
超過6個月的就可以合法處理掉 (發還給拾獲者、拍賣、廢棄.....)

現在可是8月,去年到現在,最少最少也是8個月以上
對方有什麼責任幫你保管機車到現在?
對方雙手一攤,說車主長時間無回應,殘骸堆放在騎樓早已經遺失,你又能怎麼處理?

一般3C商品維修單上常常看到小字的附加條款,只要簽名就是同意契約條款
逾期N天以上未取回,每日加收OO元保管費
逾期N天以上未取回,視為同意公司以報廢處理
逾期N天以上未取回,視為同意公司折抵積欠維修費用.....


回歸正題,你能做的是:

罰單:申訴,車型或車色不合,罰單只要申訴就能成功註銷

車子:軟的可以和解拿回機車、硬的可以報案跑法院
但是你一丟至少8個月也有責任,不管是和解還是打官司,對方都不會負擔全責
藍色水滴 wrote:



報案就報案

...(恕刪)

原來如此,小弟見識淺薄,請樓主去警局問一下警察可以告什麼,也有法律扶助可以問一下
使用別人的車牌因該是犯罪的行為吧?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請問你,從頭到尾都是...(恕刪)


遺失物是不知失主是誰才有期限讓人招領
只是這種車禍案件受損車算不算證物?
算的話照理是拖到警方保管場
不算的話、拖到民間維修廠也會留車主資料
這樣還適用遺失物6個月保管期限嗎?
還不趕快報案
還在這邊問
等等你還沒去找警察
警察先來找你的話
你就準備上新聞了

johnny640625 wrote:
各位大大
去年一場車禍,機車前半部全毀,機車托運到"非常"知名的連鎖機車店,期間因傷與官司問題未積極處理車禍撞毀的機車,偶然間去了一趟機車店卻發現我的機車內部零件被盜取,事後連鎖機車店經理出來打圓場並口頭承諾將撞毀機車買回,我補貼價差換一輛同款同型的新車,但事後卻都沒有下文,之後來了一封超速紅單,掛著我的車牌車型同型卻不是原車色,也不是我駕駛,請問各位大大是否有遇過這情形並告知我該如何著手處理呢?

感恩不盡!!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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