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機車時被汽車從後面撞上的賠償問題!!!

今年一月中在新莊環河路騎機車時被汽車從後面撞上,機車如照片中倒翻,機車檢查後性能並没有問題,但機車倒地後版金有擦傷,另外機車倒地前,我左膝有撐到路面所以有小挫傷疼痛 (事發後有去醫院開乙種診斷證明書),最可惡的事是撞我車的人不但不說抱歉,而且對於機車版金的修理費也不願意做賠償,氣的我當場在警局告他過失傷害。如今在3月要開庭了,在這之前我查了網路一下我可要求賠償的部份如下,也希望各位大大给予可要求賠償的建議:

1.損害賠償: 我會要求機車行的版金修復估價要求賠償。
2.醫療費用賠償: 小弟左膝的挫傷疼痛在車禍3週後恢復,主要是在家中自行冰敷及熱敷,請問各位大大這部份
要如何要求賠償???
3.精神賠償: 這部份小弟也不知可要求賠償多少,請各位大大提供建議???
4.工作損失: 出庭必需請事假,所以我會帶薪資條要求出庭當天工資的賠償!

請各位大大協助提供賠償的建議,讓這個撞我的惡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非常感謝!


請教各位大大機車時被汽車從後面撞上的賠償問題!!!
請教各位大大機車時被汽車從後面撞上的賠償問題!!!
請教各位大大機車時被汽車從後面撞上的賠償問題!!!
2014-02-25 15:49 發佈
yuyualain wrote:
今年一月中在新莊環河...(恕刪)


簡易判定表?

1、2、4有單據即可,看法官怎麼認定不是你說損失就算,你只能出示單據及在開庭時儘量詳細陳述,打官司本來就是耗時耗力耗精神,誰都一樣,如果1、2、4都判給你合理金額(不可能全額),就已經是法律上最公道的結局了,要讓法官認定有額外的精神損失,也要看證據,不是你心情不爽人家就要賠給你。第4點你休養無法上班的那些天數一樣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但總之一切都還是要看法官認定算不算對方造成。

不過你當天是過失傷害的庭?
yuyualain wrote:
今年一月中在新莊環河...(恕刪)


1.損害賠償: 我會要求機車行的版金修復估價要求賠償。
你車子在這次碰撞有損傷的地方.全修!!請車行報公定價!!上法院會有折舊!
當然包括你的,衣服,鞋子,手機,安全帽,只要你有財損,通通報上!!
那怕是一雙299的鞋子.

2.醫療費用賠償: 小弟左膝的挫傷疼痛在車禍3週後恢復,主要是在家中自行冰敷及熱敷,請問各位大大這部份 要如何要求賠償???
你看病的收據!買冰敷及熱敷或是藥品等..的收據! 實支實付!
回醫院回診時的交通費.如有請看護也要有證明或收據!


3.精神賠償: 這部份小弟也不知可要求賠償多少,請各位大大提供建議???
到醫院精神科掛個號!跟醫生說,你車禍後,不敢騎車上路,一直感覺有車會從
你身上撞上來,停紅燈會發抖.在開張醫生證明!!
和你的律師討論一下,要多少!!通常會報比較高.然後在慢慢殺價!

4.工作損失: 出庭必需請事假,所以我會帶薪資條要求出庭當天工資的賠償!
你受傷在家休息,無法上班的工資!出庭所損失的工資!跟公司申請一下,
薪資證明!

補充:因為機車損壞無交通工具,交通費也可以求償.要有收據.
(坐計程也可以請司機大哥幫你開收據.當然在你要坐車時就要先講明)

面對這種沒水準的人,版大就要加油了~法律程序又臭又長~會花不少時間!
但是要堅持住啊!!

但要小心對方,拖時間!!拖過刑事 6 個月的告訴期間!!如果要告就快吧!!
依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後,依法便可以另外再提一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以刑逼民。不和解,就不可能緩刑。

我也碰過這種事,不過對方是個屁小孩!對方逆向闖紅燈.那時我在等紅燈.
從我正面撞下去.真的不知道那種人眼睛是用來做什麼的.叫父母出來一個樣!!唉!!
調解時,就是一臉不賠,哭窮.說應該是我騎很快才會害他小孩撞到我!
OOXX的勒,我在原地不動,時速"0"!還好有調到監視器!
第二次調解,我直接講了~我律師請好了,到時法院要賠多少就多少!
但,我就是要告到你小孩有"前科".就算法院賠我1元,我都OK!
但我就是要告你告到底,就這樣不用調解了!!!

事後對方怕了,照三餐打電話來,問要多少,開個價!!!
我說,不用在打了!你付不起!法院見!

看小屁孩上法院,真的很好笑.一開始那張嘴臉,看到檢察官時,我想他以經
褲底一包了!看了我都想笑.....

那事後我們有沒有合解??不要問.很可怕!!
精神賠償就不用多想了,人如果沒什麼意外,要賠償很難去介定

頂多財損跟醫藥費,話說機車倒掉不檢查看看車台或三角台有沒有歪掉?

膝蓋就有事沒事就上醫院看看一聲喊個痛,對方態度不好多給對方賠醫藥費也爽

如果你有保醫療險可以跟保險申請理賠多賺一點點

yuyualain wrote:
今年一月中在新莊環河...(恕刪)


我最近也提告過失傷害

我綠燈 對方闖紅燈害我撞上
我右手一個禮拜無法舉起

過一個禮拜後對方消失三個月
我提告後打來罵我
說來阿 陪我來玩

我目前也是打算不拿錢 讓他判
大概就是易科後對方罰3~6萬左右

我主要是修機車車兩萬多
財物 安全帽加外套 六千
交通費 計程車


我覺得上法院 只是手段

逼他再 調解庭 或 鄉公所的調解 跟你和解 「通常我覺得可以拿到比較好的賠償]

如果開過高的價錢 有些人會寧可被罰
因為法院判出來的金額通常都不高

yuyualain wrote:
今年一月中在新莊環河...(恕刪)

1.2.4 可以開理單據請求 (不過2可能沒辦法 因為要醫師開收據要蓋印,而你在家自己冰敷 所以這條沒有)
3 需要醫師證明吧 這個比較難釐清
如果對方不賠,可以提過失傷害 反正你都有驗傷單了 不賠3-6個月牢,不然就是繳罰金給國家.. 但一旦走到這樣你也領不到錢,但對方不是繳錢給國家不然就是坐牢~

個人覺得如果你開的都合理,對方可以接受就和解吧.. 就上面說的一樣 你開過高的價錢 對方覺得你在坑 人到最後不賠寧願坐牢 或是法院判理賠金也拿不多 繼花時間又花金錢.. (很多人都想拿夠本 但很困難的 通常都是雙方都吃虧一點 才好談和解)

主要人沒受傷有好了,而目的就是把車修一修 那就要求理賠車子還有其他財損賠一賠就好了.
yuyualain wrote:
1.損害賠償: 我會要求機車行的版金修復估價要求賠償。


目前法院實務上,汽機車的折舊年限是5年

依行政院公佈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又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計額,其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十分之九,也就是說車齡五年以上之汽車,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

更換全新零件必須計算"以新換舊"的折舊 (肇事者只需要賠舊零件的價值,而不是新零件的價值)
假設你的車子已經超過五年
如果你訴訟標的是要對方賠錢,法院最多就是判給你新零件費用的10%,加上工資100%
如果你訴訟標的是要對方修復,對方可指定維修的場所,使用中古零件修復到堪用

單純就維修的部分
很多人以為獅子大開口不成可以上法院拿到好價錢,實際上法院判決金額都低到讓這些人傻眼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如果你訴訟標的是要對方賠錢,法院最多就是判給你新零件費用的10%,加上工資100%

所以個人認為 , 提出的清單就很重要 , 比如更換零件 , 就很便宜

那就要分開寫

"更換變形車架一具需8000元 , 因折舊求償800元"
"更換破損車殼5片需4500元 , 因折舊求償450元"

"更換變形車架工資4500元"
"更換破損車殼5片 , 每片工資500元 , 共5片2500元"

這樣子........

ps.價格為假設 , 工資應遵照 "機車修理-機車工會" 公告比較好
謝謝各位專家的意見,開完庭後撞我的人願意和解並賠償,賠償金额也達到了我的目標(3xxxx),再次感謝大家熱心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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