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
我今天9月時賣一台機車給車行...合約書上寫15天內對方要過戶
但今天已經11/27號了..
小弟在台南讀書...台東家人收到排氣檢驗單..說7天內再不檢驗就要罰錢..
11/27 10:20分
我打去監理站查我名下機車..發現那台早已賣掉的車竟然還在我名下..
11/27 10:30分
立馬打給車行詢問..對方說他查一下,等等會聯絡我
請問如果車行一直不過戶..到底是採甚麼心態!?
我蠻怕如果還沒過戶..車行給我騎去闖紅燈..作壞事..等等
那罰單..等等該由誰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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