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陣子家裡需添購一台機車,於是上各大購物網去察看價錢。
幾乎每一家購物網都有大小不等的折扣。但令人厭惡的是每家
都亂標價。誇張的是,標售市價竟然比原廠建議售價還高的離譜。
請問,是否可以向哪個單位伸訴?還是祇能任由這種歪風繼續漫延
於各大購物網。
Ps:別跟我說因為可以分期購車,所以市價一定要訂的離譜。
tnyvic wrote:
這一陣子家裡需添購一...(恕刪)
看清楚用點頭腦好嗎
購物網都標榜0利率是因為手續費等等都含在裡面
用現金買沒人會上購物網買~~
以OZ125為例 現金69800..奇購74,800(領牌另外算2564) 5000就是利息他只是先算而以
那妳去車行辦哩...分出來比他們貴(繳完幾乎都多一萬了)..
有的融資公司還要叫妳再吐手續費1000~3000不等
但是如果是要分期的購物網的分期會比妳去一般車行的融資公司便宜許多~~~
還可以當銀行的良好客戶~~
不然妳去一般車行問分期價他算出來後妳再去算算總共繳多少~~
一定比網路貴~~我記的有的拍賣車商會把分期表放在下面妳可以去算一下...
妳就會發現購物網分期並不貴...
我一直以為只有拍賣才不能貼連結,上次貼了購物中心連結就被說是廣告,所以就截圖吧



姑且不論實際售價,可以看到平平是2012 NEW FIGHTER 150 ZR雙碟,廠商建議價/市價各有不同
我想主要目的就是拉高市價與售價的差距讓你覺得好像便宜很多,這難道不算是另一種形式的詐欺?
就此我問過不實廣告的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其他商品),其回復如下:
廠商標示「原價」與「特價」間差異,是否廣告不實?
本會回覆如下:
您好:
一、您102年6月7日電子郵件收悉。感謝您對本會之愛護,及對公平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關心。
二、按本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21條案件之處理原則第10點及第11點規定,本會收受檢舉他事業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時,應請檢舉人以書面載明具體內容,並書明真實姓名及地址,另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應請檢舉人提供相關商品、包裝、廣告等必要事證,並釋明他事業所為表示或表徵足以使相關交易相對人就有無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情事產生合理之懷疑。同處理原則第12點第1項第2款規定略以,承辦單位於收受檢舉文書或電子郵件後,應先就檢舉之程式審核「來文是否確屬檢舉性質,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如來文係函詢廣告之真實性、臆測廣告內容有所不實或送請本會鑑定等非屬檢舉性質者,承辦單位得函復檢舉人依檢舉程式另案檢舉。」合先敘明。
三、關於您來信詢問「原價」與「特價」間之差距,是否涉廣告不實一事,蓋「原價」於商業市場尚無明確定義,可能包括製造商產品出廠之建議售價、各階盤商初始販賣產品之價格或零售商衡酌要求利潤考量後之訂價等,其會因產品成本、銷售策略、售後服務等因素造成同一商品於不同銷售廠商或有不同之販售價格,此亦屬自由競爭市場之常態,倘事業於上開因素下訂立不同之銷售價格實屬其營運自由,先予述明。
四、經檢視「某產品」官方網站,並未發現檢舉之產品,自無該產品之建議售價等價格表示,而您指稱系爭商品建議售價6,990元等語係源於該公司2013年5月初新品發表會之產品介紹,再由比價王、手機王等3C網站以近似新聞報導等方式,刊載相關新品訊息於各自網站討論區供人參閱。按網路文章、新聞等之發表係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之一部,除法律明文規定禁止者外,多毋須於事前加以審核,屬較低之審查密度。復就前述文章內容與發表時點等情狀綜觀之,其與該產品實際於市場銷售之時間尚有月餘之差距,該新品發表會產品建議之售價經過月餘時間後,倘因成本或行銷策略等考量,致與該商品現今市場實際販售價格有所差異尚非難以想像。
五、況製造商官方網頁並無前述商品之原價或建議售價等價格表示,故購物中心系爭商品販賣網頁載有「廠商建議價8990元」、網路價6990元等文字;購物網系爭商品販賣網頁載有$7,990、$6,990等文字,其雖有差異,然在未知其供貨廠商與成本考量等因素下,尚難認該二網頁之廠商建議價等文字與事實不符,則其特價之表示自難稱無據,故依現有事證尚難認系爭網頁廣告涉有廣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情事。
所以,這是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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