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聲明:此案已經結束,雙方滿意。
目的
想知道此類案件能是否有其他處理方式,以供自己、他人參考、處裡。
狀況描述
1.我騎機車
2.對方是開車
3.我直線騎車 在機車道(正常馬路)
4.對方在路邊停車區:由停車狀態欲轉入汽車道
事件過程
我速度大約50往前,對方在無打方向燈的情況下突然轉左,導致我急左轉之後壘田[無與對方碰撞],當下我自認沒有過失。與對方討論過後找警察(雙方都希望如此處裡:他有保險,可以直接賠償於我[醫療 & 機車受損])。
警察了解之後前來觀察:前來之後警察想先拍照,詢問我們一些問題之後。我們告知雙方無差撞。
警察當下就判定對方無責任,是沒有用的報案,警察就走了。
問題
1.警察受理車禍報案是否僅限於:[雙方有差撞]?
2.除警察外,是否有其他團體、組織可以尋求協助?
3.此類案件其他處理方式?
歡迎大家一起交流,也感謝肯給予指導的網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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