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女友機車壞掉
本身她有協商
所以就用我的名字去購買機車
於是就找了一個業務協助購買
因為是向怡富分期的
後來第一通照會電話OK之後
或沒多久又打去家裡詢問照會
因為不想讓家人知道我買機車
所以家人並不知情這件事情而婉拒
後來在家人告誡之下通知業務取消購車
以為這樣就沒事了...
一周後...
收到分期付款帳單
我馬上去給業務
業務說明不用理會它
再之後...怡富打來催收
我就說..已經取消購買為何要繳費?
他說..因為購買人是我簽的.經過監理站查詢竟然掛在我名下
我跟家人一同去車行理論
車行說....當天業務並未告知我取消購買機車.且.隔天業務就把車子牽走
理由是...本人在上夜班不方便牽車(牽車應該本人到場吧)
現在我跟警局報案
警局說這屬於一般消費糾紛.故不介入.除非已造成發生不當行為
我不知道該怎辦?
我們一直想找那個業務出來說明白
但是卻始終沒出現
怡富催收也一直懷疑我詐欺..說我是不是有收錢?如果沒有.那車子呢?
我快被搞瘋了...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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