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老婆騎的ET8,被一台車子撞到,而車子有受損.
牽到台中市的一間偉士牌店去估價,並開了估價單.
其中的開立局部烤漆開3600元.
因覺的車子也騎五年以上了(怕局部烤,會有色差的問題),也問看看全烤是多少錢,老婆當時詢問的方式是,整個車子全烤用到好是多少錢?
老闆回答是7000元.
後來就決定選全烤了,因為價差不大.
選好顏色後,就牽去了.
上週五是預定要交車的日子(已牽去九天了)
結果竟在上週四晚上通知,沒有要選的顏色.
要求換色,並說,至少要這週三才會好.
一聽到這個事情,我就跟老婆講,那有已經牽去九天,才說沒有這個顏色,要求換色.
當時就跟老婆說,那不要了,去牽回來(我覺的這樣程序有問題,一開始沒顏色就應該要說,現在才說,老闆做事一定有問題).
結果對方老闆說,機車都拆光了,拿去烤漆了,而且只剩最後一道上漆.
變成我一定要給對方做不可,只好請老婆選了顏色,另外老闆又說,要加銀粉會比較亮加1000元,所以變8000元.
今天老闆打電話來,說裡面有些東西還必須換掉等等,我老婆就過去看看
結果後來我老婆哭著回來(因為知道我會生氣)..
一問之下,我老婆說,老闆說,全烤是7000元(後來加銀粉加1000),另外全烤的工資是7000元.
我老婆嚇到了,因為這在事先,從來沒有提過還有全烤的工資部份.
後來去詢問老闆,為何工資從來沒有提過.
老闆是回,會有工資是基本常識,這他不會事先講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為何這工資可以不用事先講,而且老闆是認為他沒錯.
這是常識,更何況你沒有問我,工資是多少錢,我為何要講?
當時是問全車烤到好是多少錢?,報7000是對的.
並不是問全車用到好是多少錢?所以他沒錯.
聽到實在是沒力?
後來自己查網路,原來是有分"站烤"跟"拆烤"兩種.
當初老闆從來沒有提過有分.
想問的是,這樣老闆真的都沒錯嗎?
自己只能摸摸鼻鼻子,共花18000元(全烤7000,加銀粉1000,工資7000,然後換一些飾條等3000).
把車牽回家嗎?
PS:這家店裡面,隨時都有很多人坐在裡面,幫老闆答話等..(都是跟著老闆的話)
到最後因不滿暴增的金額而在現場報警(公證)
由警方先做協調,若協調不成,
再寄存證信函,
並同步借由第三者的協調(消基會或記者)來公證雙方的說辭
其中對你有利的就是錄音證據,也是日後上法院或找第三者公證的證據
而你也要有心理準備必須付不修的工資,
明確的告知店家,你的立場一定會將事情鬧大,不會善罷甘休
而事情要盡快處理,否則店家可能還會加收停車保管費有的沒的費用
一般都是店家履行契約後,客人因種種原因而未完成契約,才會收停車保管費
或店家完成契約債權成立後,因行使留置權而衍生一些有的沒的費用
這種店家還沒履行契約,債權尚未成立的,就不知是否可以請求停車保管費或其他費用
(有錯請指正)
唉!!!!真是壞了一鍋粥阿............
但這點我並不在意,我在意的是.
1.對方當初並未告知是"站烤"(不拆殼),或"拆烤"(拆殼),也未告知價差.
2.報價裡面,都未提過工資不內含,是另外算,直到要交車前兩天(機車已放至對方店裡十天以上了),才說還要收工資要收7000元.
3.在當初請老闆開"局部烤漆"的估價單裡(有蓋店章),也沒有提到過要另外收工資,後來老闆自己也改口說,那個也會收工資,忘了寫在裡面.
4.最另人氣的是,質疑他,為何沒有事先說工資是另外算的部份,對方是回答,工資他不會跟客人講的,更何況你也沒問?而坐在他店裡的朋友,就一直幫他講話,說工資是最基本的,你怎麼會不知道等等的..
老闆還說,你問的是,全烤烤到好是多少錢?,又不是問全部用到好是多少錢..所以他沒錯,是我的錯.
今天早上我爸去把他說另外說要換的零件共3000元那個部份.
請他把要換的零件開清單出來(這在昨天之前,對方一直"講不出來,那些零件要換"),直接去材料行買,結果零件的錢是1240元(而這1240元的零件錢,上網去查相同的零件,還是偏貴,網路買還會在便宜,更何況是機車行直接拿).
而這零件的部份,如果昨天沒有去談,對方大約就是開3000元.(而對方昨天自己說,你可以自己去買零件,反正他工資就是全部7000元,你拿零件來,他不會加工資)
果然自己去買,就省了1760元起來了... :stupefy:
目前的價格是全烤8000元(加銀粉)+工資6500元(昨天我爸好不容易砍500元)+650元(有一塊車殼)..早上有請老婆詢問,是"全部用到好"的錢喔~ :stupefy:
PS:機車牽回來,會公怖此間機車行,以及會提出後面維修好的收據圖.
另外到時怕此間機車行,如有以後會告我毀磅等事情,也有跟老闆的錄音存證,以防以後有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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