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rr wrote:
1A1.付錢的確是你情我願的事,你一開始不同意這價格就不應該付了,如不能接受店家開不同價格...(恕刪)
或許你的陳述是現在社會的亂象..目前還無法輕易改變
只是消費者不懂就要被坑..被賺..被唬......如此陋習....是否也該
讓吃虧的消費者出來說說話...警惕一下不肖廠商..不然不懂就該做冤大頭嗎
那以後要修車只能叫很懂車的朋友或技師牽去修嗎?不然被a錢就是應該?
那政府也不用立法了..消保法也不用立了?消保官也該會去吃自己了嗎?
再者.."店家診斷錯誤"..也該把損失轉嫁給消費者嗎?
各位,如果受害的是"您自己"........你覺得你也該默默承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