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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二手機車的問題(買家可以退貨嗎?)

本人是賣他偉士牌賣九萬塊,新車是13萬多
hot9826 wrote:
人生有缺那幾萬幾千那...(恕刪)



diablo359115 wrote:
聽到大家的意見我決定暫時不理他了,不過之後如果要寫切結書要去哪裡印?...(恕刪)


如果你付了,反而讓他有提告的理由!

他下次再找你支付維修費,你不願付時,可能會用以下主張提告

賣方因機車有其它未告知問題,自知理虧前次同意付款。

都過戶完交易就結束了,不要再寫啥切結書,萬一弄巧成拙反而自找麻煩,

反正目前對你完全有利(買賣前已試騎,看過車況。過戶回去騎了兩天才說有其他問題,不排除買家自身問題)

啥都不用理會是上策,買家有啥問題請他自己去機車行修。

diablo359115 wrote:
本人最近在fb賣機...(恕刪)


不用理他,找律師然後呢?你有何罪?他嚇唬你的,他搞不好連律師費都花不起
當初雙方面對面說清楚了,
銀貨兩訖,都過戶了,沒啥好擔心~
之後任何毛病就是找機車行處理
diablo359115 wrote:
本人是賣他偉士牌賣...(恕刪)


偉士牌? 這可能比較特別了


diablo359115 wrote:
本人最近在fb賣機...(恕刪)

這種最麻煩,他有可能買回去拆換過零件,這個因為沒有契約,所以,很難界定;
極有可能你會吃大虧,因為機車跟轎車不同,都回原廠的原廠會有紀錄,
拆裝更換都會有紀錄,你可以開回原廠檢查他是不是有動手腳。

假設你童叟無欺,他也只是單純的不適應買回去的車,可以以租車之價金,要求支付"租金",
同時簽下切結書,證明他的使用期間,以便佐證萬一有刑事案件或紅單,由他全額支付。

同時,針對車子外觀可視的傷痕,要求追加賠償(跟租車的道理相同),全部以更換新品價格為依據。
要看你FB有無註明 現況交車 如果有不用理他

不過我很想知道賣多少錢? 請律師??
不用裡他~ 根本來亂的~

都試騎了~

diablo359115 wrote:
本人是賣他偉士牌賣...(恕刪)


第一:告刑事,非得出庭不可!!!
出庭後,應該無罪,再反告對方,對方死更慘

第二:民事庭,歡迎他告,對方有錢沒地方花
出不出庭,隨自已的意。
他把你當好事多,不滿意就退,你當初又沒強迫他購買,你應該也讓他試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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