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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段式左轉被開罰,機車有路權嗎?

BroadCast wrote:
我平常都開車喔,因為兩段式左轉被開罰覺得很肚爛

開車習慣了都是直接左轉

誰知道被罰,覺得既無哩,又麻煩,警察還躲在路邊沒開警示燈

才覺原來開汽車出門不曾遇到這種鳥事,直到自己遇上了你說多氣

路邊無明顯需兩段式左轉的標示 前方亦無兩段式左轉方格,一樣被警察設計了套路

你說氣不氣


氣去撞牆啊
你違規被罰怪誰
不然警察還要站在前一個路口舉牌說下一個不能直接左轉啊

還甚麼"開設一條專用的內車道"
你怎麼騎到專用內車道
你在專用內車道怎麼離開停車

乾脆給你一條專用道
就你可以騎
我自己也是機車為主 汽車為輔

但機車不可能在馬路上開專用道

你當台灣多大啊

花蓮台東可以

還有就是台灣機車已經夠多了 汽車也不少

你的建議 直接否決

只要再加一條
機車騎士未打方向燈
也沒注意後方車輛
被汽車撞到
機車賠汽車
無論傷亡

我馬上同意機車不用兩段也不分車道
我一定在我的路權車道上
完全不減速的壓過去!!!!!
和樓主剛好相反,在沒有標示兩段式左轉的路口,綠燈時,覺得車太多,為了安全著想,來個二段式左轉,結果被開了一張,超越停止線,真是ooxx.
最好每條(非機車禁行)線道右側加拓一條機車線讓機車安全行進,但成本很高很高而且台灣路真的很窄
如果肇責小於30%檢查官就不能以過失致死起訴,肇責超過70%的也不能提出傷害告訴。
那我就支持2兩輪的愛怎麼騎就怎麼騎,要上高架、上高速都隨便你們。

自已違規被撞死就算了,還要害守法的用路人被告,你們不覺得慚愧嗎?
台北市車道設計一點都不重視機車,
公車,計程車,並排停車都可以佔用慢車道,
但機車卻是最靈活,加速快的車種,

我認為現在路上的機車騎士都在用荷包保衛"禁行機車"道,
跨越雙黃線,騎到禁行機車道內,騎到水溝蓋上,的騎士都以自身的違法,去化了車流,
到時罰單寄來還是要付錢.

我現在的騎法是,決不違法,決不跨越雙黃線,決不騎到禁行機車道內,
我是白牌機車,但我的騎法是汽車,
不太好過的洞我會停下來,不要硬鑽.

如果每台機車都和我一樣,"禁行機車"道才有可能廢除,
使政府知道,機車只給兩車道是不行的.

請支持機車需要三線道,三線道以下的馬路不可以劃設"禁行機車"道,四線道才能劃設一條"禁行機車"道.
開車的和騎車的都有恐龍級的人...
我個人也騎車也有開車...
但覺得樓主的部份論點不夠客觀...

在高雄市區內...
常常遇到...
注意...
是常常...
每天總會遇到2-3次...
要嘛左轉看右邊...
要嘛隨時在內外切...
完全騎在自己的世界....
還有幾次我們家大人...
在副駕駛座都快閃尿了...
當然遇到開車白目的也不少..
但總是不能以一蓋全...
法是最後一個防線...
提升大家的用路習慣才是最有用的方法...

memoriesrc wrote:
只要再加一條機車騎...(恕刪)


法律有規定直行車的路權大於轉彎車,不小心撞到左轉機車你穩贏的

哥開車和騎機車30多年 大小車禍及行車記錄影片看很多

以前沒有兩段式左轉 剛開始也會覺得不以為然也接過罰單

後來慢慢體會到兩段式左轉的政策是對的

因為兩段式左轉的確可以避免機車在快車道左轉的車禍

這是救人性命勝造七級浮屠的政策 實在想不通為什麼有人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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