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豆芽 wrote:
版大你真的是從一開...(恕刪)
super-ni wrote:
Sorry,原來是...(恕刪)
提醒你 真的不難..(不必花錢找律師)
當初我60幾歲的老爸載我姊騎摩托車跟一台休旅車發生擦撞 我姊受傷..(對方不聞不問)
我老爸閒閒沒事 自己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申請車禍鑑定 寄存證信函(自己寫) 上法院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也是自己寫狀紙)
整個過程 有問警察 有問法院賣狀紙的(問怎麼寫) ..就是沒問律師..(超簡單 根本不必問律師)
反正 結果就是對方一路都沒出庭 被法院通緝 最後 過年前春安演習被警察逮到..
最後 乖乖拿錢來找我爸談和解..(一個小車禍 搞到被通緝 搞到被警察抓 實在有夠搞笑)
我老爸還不會上網勒...

google搜尋 " 車禍過失傷害 " 就有一堆法律流程的解釋跟說明了..

這不是什麼大車小車的問題..這是很簡單的法律問題..
發生車禍的兩造雙方 一邊有身體傷害 一邊沒有身體傷害 註定就是沒受傷的那一方比較吃虧..
因為 只有身體受傷的那一方有權利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而且 法律上 過失傷害成立要件非常簡單..所以 車禍一旦發生 有肢體受傷的一方 就一定較占上風..
受傷不容易造假 一驗傷就醫 就有證據..再來 只要對方不是完全無責(只要有過失) 就一定構成過失傷害罪的.
最簡單的方法 去找當時負責現場劃線紀錄的那位交通隊員警 該怎麼後續申請調解或送鑑定或上法院提告 那位員警一定會把整個流程怎麼走大略教你的..
懶小貓 wrote:
看你說話就是客氣啊...(恕刪)
別這麼說,因為誰也不想碰到"意外"!
除了中"樂透"...哈哈
我現在,還在參加醫院的"後腦受創"後續的追蹤...
因為我是後腦著地,醫院想做事故後,腦部記憶變化的追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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