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ielinda wrote:對於沒有被欄撿到的漏...(恕刪) 沒用的都是一樣的回覆被檢親愛的朋友您好:您檢舉的車輛,經本局查證車籍及相關資料,且經該車主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證明該車無妨害安寧之虞,故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4條第5項規定,本案得不予辦理,感謝您熱心參與環保事務,相信有您的協助,我們的環境安寧會越來越好。該車已於103/4/24回檢完成,已無妨礙安寧之虞檢舉快20件只有一件移轉至台中代驗結果不合格,由臺南市告發開立裁處大概是鐵齒吧!到後來也懶得檢舉了
boyssea wrote:怪了,我機車9萬多公...(恕刪) 我也想知道原廠管究竟有不耐用家裡的老風光到現在也好好的不改管很難過嗎環保局最好多抓一些最好再來個獎勵金抓越多獎勵金越高環保局抓到是直接罰錢+驗車檢舉只有驗車而已馬路不是賽道如果要玩請把車規矩地停在賽車場內~不要開出來吵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