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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燈顏色,這是紅色嗎??

不要說高雄 台北也是 還會同環保 監理人員 兩眼盯著你的燈泡看 環保看你的排氣管 警察看車體車牌

抓最兇 第一改排氣管 第二改燈 第三車牌 車體

可憐了樓主



顏色
符合法規 我覺得沒有理由砲
就算是 改裝的
我覺得不用特別刁難

說真的 這顏色 有點刁難
建議申訴吧


另外 樓主被攔查理由是?
不是就改方向燈恆亮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

二 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


罰單上面寫得清清楚楚


為什麼要模糊焦點呢?
說是燈的顏色問題
警察亂開單?
警察又不是該這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第7款
七、各種燈光應符合附件七規定。
附件七裡面對於方向燈有規範:「燈色需為橙色或黃色,但方向燈鄰近淡黃色頭燈者限用橙色,車後之方向燈並得為紅色。」
如果有改的話就認了吧
不然騎去監理站申訴看看
x20751 wrote:
11/9號去了高雄忠...(恕刪)
樓主被砲到連大頭照都撤下了...


不再出來說明嗎???
可是有看過進口汽車是與煞車燈同色(紅)
還是他以與原廠不符取締你?

84865426 wrote:
七、各種燈光應符合附件七規定。
附件七裡面對於方向燈有規範:「燈色需為橙色或黃色,但方向燈鄰近淡黃色頭燈者限用橙色,車後之方向燈並得為紅色。」


你看到汽車的了=3=

這才是機車的:

(四) 方向燈:
1、燈色應為橙色。
2、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
3、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之新車型及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新車應符合本項規定:前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二十四公分以上;後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十六公分以上。


汽車的:


(六)方向燈(direction indicator/turn signal lamp):除汽車適用外,若拖車前方裝置方向燈,本項規定亦應適用。
1.燈色應為橙色或黃色,但方向燈鄰近淡黃色頭燈者限用橙色,車後之方向燈並得為紅色。
2.燈具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應在二.三公尺以下,左右兩燈具應對稱裝設;裝置一組以上時僅有一組符合即可。
3.燈具照明面內側間隔應為六十公分以上(但車寬在一百三十公分以下者,則其間隔應在四十公分以上),照明面最外側與車身最外緣之間距應在四十公分以下,裝置側面方向燈者可不受此限制;裝置一組以上時僅有一組符合即可。
4.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


有改的話就看警察高不高興了,不高興就拿你開刀
要避免這種事很簡單,就是不要改
現在是流行後方向燈恆亮嗎 最近看過非常多台 這比10年以前方向燈改剎車後閃爍還討厭
常常有時不論是開車還是騎車,如果沒注意去看還真看不出來剎車前後的改變,即使白天燈都挺亮的,
有兩次差點直接撞上,不知有沒有人因無法讓後車直覺性明顯辨識,而被撞上的苦主?
沒指名道姓請千萬不要隨便的對號入座,會鬧笑話滴. 草玩了莓 :)

x20751 wrote:
11/9號去了高雄忠...(恕刪)


你應該是改了恆亮這玩意吧
所以警察才會找上你的
http://www.wretch.cc/blog/wedding0320 珍藏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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