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c1473 wrote:
有什麼好生氣! ...(恕刪)
另外再跟您說明一下,我的狀況如下,第一次我是自己先跑監理站報廢,再委託機車行通知回收業者來回收,車行一樣請我提供該有的證件"影本"給他,(不是車行幫我影印),告知金額會匯到銀行簿子
第二次一樣自己先跑監理站報廢,看到奇摩有廣告,機車報廢到府回收,打電話過去詢問,一樣請我準備該有的證件影本,約好時間,就過來回收載走,資料收走,早上打下午就來載走(當然每家不一樣),當下回收業者就給我200元了(爾且會視機車的現況給予殘值,舉例如果機車狀態較新因車禍或其他造成半毀損,它的殘值絕對高於家裡不能再騎也沒骨董價值的老爺車),其他金額會匯到銀行簿子
請問這兩次差在哪,差在機車行幫我打電話,還是我自己打電話給回收業者,當然小弟不知道大大的機車行提供的服務到哪,幫忙跑監理所報廢,或是還未驗車的先幫忙去驗車,再去監理所報廢,或者在加上幫民眾去便利商店影印,如果大大的機車行有提供到這些超值服務,民眾還凹您這筆,就是民眾的不應該了,但前提民眾有"知"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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