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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定人民不行~~人民褓母卻..........那我可以開他一張罰單嗎??

或許是線民在通報通緝犯最新的動態。
因為不方便打電話只能傳簡訊...

很多情況下警察也需要及時用到手機的。

見獵心喜的心態最要不得...
白天醫人晚上醫車,真愜意的生活啊。

tlsua8ek1u wrote:
照片位址在復興南路與...(恕刪)


有夠無聊 吃飽沒事幹
世界上還有更多值得你去發揮正義的地方
不要這麼小鼻子小眼睛好嗎????
我不知板大心態
但我想說
包含我自己
都對警察不是很有好感
但是不代表所有警察都很爛
所以今天大家會持反對意見
是因為這點小事沒必要說嘴
直接寄出檢舉就好
反正說的罪證確鑿
但警察的辛苦面
也不是大家可以想像的
中高階警察有些真的黑又爽
但是基層做到死還要擔屎
所以別想的太好
也別製造對立
話說我們鄉下這邊警察
臨檢還會問好超有禮貌
不是天下都是壞人的
天佑台灣

愛欲其生,恨欲其死...

發生事情的時候,打一通電話,電話放下後,你馬上就要到我家門口...

當恨你的時候,就希望你趕快去死...
寧願誠實的失敗,也不要虛諉的成功。
只許州官放火

寄去檢舉也沒用的啦

我不知道寄了幾次去了

連個屁都沒有


tlsua8ek1u wrote:
照片位址在復興南路與長春路交叉口~~


寄去檢舉吧,會受理的。我以前也檢舉過警察停紅燈越線,大家都停好好就他越線,拿起手機拍下來寄到台北市政府去檢舉,過幾天就說受理了。
love185 wrote:
警察北北要執行公務 有所特權是必然的
除非你能舉證他公器私用
有時也別太苛刻 畢竟政府也是為了大眾的行車安全!!


什麼道理.....

~小貍貓~ wrote:
總部:xxx地點發生發生搶劫 快通知最近的xx警察!!
xx警察:歹勢!挖謀盈接電話!!


給一百個讚!

fire911 wrote:
愛欲其生,恨欲其死...

發生事情的時候,打一通電話,電話放下後,你馬上就要到我家門口...

當恨你的時候,就希望你趕快去死...


應該不是愛吧!
是被打的時候,打110很需要警察趕快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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