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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的報價單合理嗎?12/13更新~事情以圓滿解決!感謝各位大大提供寶貴意見!!!


louissvs wrote:
看來是機車撞汽車, ...(恕刪)

無敵大迴轉 引發事故
賠償是剛好而已
不是原PO是否方便告知是哪家保險公司,第一次見到這麼好談的保險公司。
但他的好談可能讓事主多出不少的自付額!
這樣是好還是壞?

lf_sport wrote:
AX8578大大:不...(恕刪)

哇!
你看得真清楚!我就漏掉這一幕了。
眼睛都只在機車上面~
厲害~厲害~

lf_sport wrote:
保險公司說這件事故,同事需自行負擔3成,也就是拿8700元出來

應該請你同事暫勿付那自付額。
理賠員隨意了事,造成了被保險人(事主)的負擔,哪有這種道理。
這張估價單真的還有得談,沒理由撞前面連同後面一起處理,除非有倒車。
千萬不要當冤大頭!
AX8578 wrote:
應該請你同事暫勿付那自付額。...(恕刪)


同意此大大的說法,要是你們真的覺得不合理,上網與網友討論之外,最要緊的就是跟保險公司說吧

不然錢賠了,和解簽了,才來這裡說覺得那邊不合理都於事無補了

其實並不盡然 wrote:
所以這故事告訴我們
在台灣如果機車跟人家擦撞,如果對方你修多少可以再跟他算!
就可以來一個大換新~從輪胎以上到後照鏡高度以下都可以修!
那看來下次不要遇到撞我的人,8年的車有些毛病了!!
反正保險公司都會賠,好像也不在乎那機車修了甚麼東西!

另外也不是像 其實並不盡然 大大說的那樣
在台灣橦車了,以本案的機車車主來說,他是可以要求跟車行說「有損傷的都換」,車行也只是「照此說法開單」重點是在於保險公司~或是汽車車主,同不同意罷了(錢他們出的),他們同意了,那有什麼好討論的?

保險或是汽車車主都同意讓機車車主無痛大升級了,還有什麼話說的嗎?搞不好保險公司認為這樣賠很合理,同案件搞不好別的車主會要求賠全新車也說不定

「有損傷的都換」與「在這次車禍車損傷的都換」當然是天差地別,今天不管是你或是我或是其他人,出了事,都可以照前者或後者來要求車行,重點是!!!!買單的人同不同意才是重點!!!

可不是說在台灣出車禍都能這樣開單~但也不是不能!看你要不要這樣做而以~但你這樣做~買單的人同不同意又是另一回事了!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 wrote:
同意此大大的說法,要...(恕刪)

很多時候 不是單純的民事賠多少的問題
如果機車騎士有受傷 民事賠償不願意賠 沒有和解的話
後續刑事看是要告過失傷害 或是嚴重一點殺人未遂 連帶求嘗各種損失的話 都有機會成立
結果會怎麼樣 這要看法官來決定了

◎(.●.)◎ wrote:
同意此大大的說法,要...(恕刪)

所以說我們不能便宜了事,如果要修車應該可以經由我們指定公司維修應該也可以吧!
另外可以先要求估價單先看,在覺得要不要支付!
此樓主個案似乎雖然對價錢有意見,但是想到保險公司可以理賠就沒想那麼多!只不過最後
開出自負額3成,這樣就感覺好像也被凹了一下!
不過台灣大部分好像都給主人牽回去修,看多少就付多少!不然光跑那些流程也夠花時間。
我只能說騙肖,車子撞前面立著沒倒,連後面也要賠,
實在有夠垮張的,想騙錢也不是這樣子騙,應該是要請
保險再去協商才是,就是有這種車主跟店家當別人是凱子。

lf_sport wrote:
11月底前~同事駕駛...(恕刪)
發這種文來『質疑』車行還真的是挺好笑的

這種事件中車行根本沒有立場也沒有義務『主張』或是『判斷』哪個部分是不是車禍造成

車行只是依照車主要求開立估價單+維修而已

剩下的金額項目疑義完全是兩造雙方跟保險公司的事

再怎麼喬也跟車行無關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該車行跟車主熟識或有意圖共謀詐欺

否則拿估價單質疑『車行』只是笑話一樁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撞前面怎麼連後面的引擎也有受傷阿~吊架都要換,真是神來一筆
傳動外蓋跟側蓋都有,這家機車行真不錯,還幫客人賺錢也替自己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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