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消費糾紛處理經驗太少,一整個被車行牽著鼻子走
發生糾紛時只要有修復的誠意,至於使用哪種方式會有談判的空間
遇到店家堅持以最高規格處理,那就必須找第三公正人到場協調,警察先生是個不錯的選擇
或是請警察先生介紹當地的車行來處理,應該也會被雙方接受吧
我想樓主不能接受的是店家處理的方式,當下的鳥氣沒地方出,才上來請大家評個公道吧
不過樓主應該沒必要道歉吧,店名、人名都沒有提,火車站前租車的一堆,網友也不知道是哪家
並沒有謾罵與傷害店家名譽的事實,何需道歉
頂多只要說在申訴結果出來前,不再對此事做任何評論與回應即可
一切靜待消保官評斷之結果(只是可能會等一段時間吧)
所以從此事學到的教訓
1.出發前要將全車的外觀以及里程數拍照存證,並看清楚損害賠償的合約
(通常合約都寫的蠻籠統的,雙方都可以有解釋的空間,畢竟車行不是保險公司,用詞遣字不會那麼精準)
2.種田後先不要急著回車行,先去其他車行詢價,拿估價單,先找好退路
3.回車行後與車行處理此事時,打開動態全程錄影或錄音(現在的DC應該都有此功能)
4.交涉結果有任一方覺得權益受損,立即找第三公正人(警察或其他車行)到場協調
5.需更換之零件,買方有權將其帶走,對方無權干涉,避免收錢後車行僅以修補方式處理,未照價更換
(保險公司出險時,也是這樣處理,換下的零件也是歸保險公司
而且是修復後才能拿錢,因為估價與實際修復價格,不一定一樣,要以最後確認的金額為準
因為若是收了錢卻沒有更換,會有不當得利的嫌疑,因此不需急著給錢
請車行修復後,提出維修單據與換下之料件再加上營業損失,這時再付錢就可以了
租車合約上一定不會寫何時付錢,只會寫要賠償而已,因此別被車行嚇著了)
以上為小弟淺見,若有不對,煩請高人指教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