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網友建議開篇網友,修了就算了,
可是這位車主卻認為不應該如此,
我一直是支持車主的作法。
我們國內汽機車的消費者當冤大頭已經太久,
也讓車商搞不清楚什麼是服務,
我先前舉過一個例子:福特進口的M車,就來說一下:
當年發首難的車主也是被經銷商認定為澳洲來的客人,
而且告訴你車子已經修了,沒有一部新車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狀況就是這樣,否則你還想怎樣?
若各位網友你是車主,反應如何?
那位車主不死心,找了消基會,找了好幾位同樣狀況的車主,
上立法院,當年可沒有消保官,也沒有消保法。
車商在立法院公聽會上大喊冤,還舉證國內汽車生態皆如此,
然後上了新聞頭條,
最後最大的輸家不是車主是車商.
鬧到了新聞媒體這個階段,對車商會有正面效果嗎?
更慘的是,翻箱倒櫃的結果,果然變速箱的零件有問題,造成高速時跳至空檔,
老實說,福特應該還要慶幸當年沒有車主因此在高速公路車禍致死,
但從車主的角度來看,開在高速公路突然熄火,突然降到空檔,你會不會驚嚇?
最後車廠怎麼解決?當然該修要修,該賠要賠,該延長保固就延長保固,
該買回就買回。
如果當年那位車主,不去鬧這件事,不當奧客那會如何?
再舉一例,小弟我N年前買了部國產車,從新車就搞不完的小毛病,
這些小毛病雖然還搆不上會發生車禍致命,但是每個月至少要跑一次保修廠,
當然覺得很煩,換車,對不起新車落地就是中古,也沒錢換車。
二年保固一過的第二天,車又出狀況,進了保修廠,對不起過保固,請付錢!
若是各位你怎麼辦?
摸鼻子認了,還是在保修廠鬧?
聽聽大家的看法,
我那部車的結果我另外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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