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smic59 wrote:
27樓主
您的...(恕刪)
1.事件除發生在花蓮外並與花蓮並無直接的關係.............因為此類事件在那都會發生
2.沒圖沒真相是01的慣用語別太認真.......................帶相機及錄音筆保護自己
3.泛指經驗不足............你不是也到01求經驗
花錢買經驗................記得要學起來
回覆21樓的小弟弟~~~
這位弟弟你說
"但我可能不會要你賠車殼....而是每一件有損傷的零件, 都必須全部換新, 且要由我來估價...請來跟我租吧..."
阿咧時代在變了嗎??
怎嚜自己的車就是車租車店的車就不是車嗎??
這位小弟弟你是沒有看完樓主的文章嗎??
店家是不是也是這樣子要求~~有損傷的部份請樓主換新~~
店家這樣子要求您就說過份了~~那這位小弟你這樣子要求是不是也過分了??????
我想這位小弟弟應該也是要可以接受小損傷的部份用捕漆的方式補漆吧??<--省錢??
另外小弟今年已經32歲了不是小弟弟了~~~車子騎到種田去了~沒有什麼好說的~該陪的還是要賠的啦
只不過舊的東西記得取回就是了~~
幸福科達林 wrote:
租車店的車當然是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