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對公司或個人對個人應該是沒有所謂的七天鑑賞期,
我想你應該要要求郵局付款吧!
因為對方已確認物品無誤,所以之後物品有問題應該是你跟他的問題,
而不是郵局可以自行依對方要求可以退款的!
但我覺得你也有錯誤,一般會要求貨到付款有兩種人,一種就是單純怕詐騙,一種就是你遇到的,
所以我通常會要求先付郵資與一小部份訂金,以防對方不付錢我還要損失郵資,通常約3-5百,
畢竟他要保護他自己,也要同意你自己維護你的權益,
所以如果不同意的話通常我寧願不賣,給你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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