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key811109 wrote:
那請問方向燈改恆亮,...(恕刪)
Monkey811109 wrote:
那請問方向燈改恆亮,顏色還是原廠的顏色(黃色),這樣警察會抓我嗎?謝謝...(恕刪)
方向燈依法不可橫亮!!
請參考39條之2
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幫你擷取其中一小段好了
二、機車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一)頭燈:
1.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
3.裝設位置:近光燈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五公尺以上。
(二)尾燈:
1.燈色應為紅色,頭燈開啟時,尾燈應同時開啟,且不可單獨熄滅。
2.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三)煞車燈:
1.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
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4.機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四)方向燈:
1.燈色應為橙色。
2.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
3.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之新車型及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新車應符合本項規定:前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二十四公分以上;後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十六公分公尺以上。
(五)號牌燈:
1.燈色應為白色。
2.號牌燈應安裝於車後號牌上方、下方或左右兩側。
3.應有適當覆蓋保護且光型應不影響後方來車之行車視野。
(六)後方反光標誌:
1.機車後方反光標誌反光顏色應為紅色,且不得為三角形。
2.反光面距地高在空車 狀態時,上緣應在○.九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1.前霧燈盞數應為二盞,左右對稱裝設;後霧燈得為一盞或二盞。
2.前霧燈限用黃色或淡黃色或白色;後霧燈限用紅色。
3.前霧燈之照明面上緣不得高於近光燈之照明面上緣。
4.前霧燈與頭燈不得連動。除非頭燈或前霧燈或車寬燈或尾燈點亮,否則後霧燈不得點亮,裝置前霧燈時,後霧燈應能單獨熄滅。
5.後霧燈基準中心與煞 車燈基準中心間距應大於○.一公尺。
(七)機車霧燈:
1.前、後霧燈盞數應為一盞或二盞,裝置一盞時基準中心應在中心縱向面上或使照明面內緣距中心縱向面小於○.二五公尺,兩盞時應左右對稱裝設。
2.前霧燈限用黃色或淡 黃色或白色;後霧燈限用紅色。
3.前霧燈之照明面不得 高於近光燈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度應在○.二五公尺以上。後霧燈距地高度應介於○.二五公尺至○.九公尺之間且其基準中心與煞車燈基準中心間距應大於○.一公尺。
zsp40773 wrote:
方向燈前後4顆都是LED藍色...
他拿出什麼法規法條受引 指出一條 擅自改裝方向燈 這條法規
說他們警察不用監理人員陪行開罰,能自己開罰
(恕刪)
請參考39條之2
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幫你擷取其中一小段好了
二、機車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一)頭燈:
1.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
3.裝設位置:近光燈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五公尺以上。
(二)尾燈:
1.燈色應為紅色,頭燈開啟時,尾燈應同時開啟,且不可單獨熄滅。
2.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三)煞車燈:
1.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
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4.機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四)方向燈:
1.燈色應為橙色。
2.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
3.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之新車型及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新車應符合本項規定:前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二十四公分以上;後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十六公分公尺以上。
(五)號牌燈:
1.燈色應為白色。
2.號牌燈應安裝於車後號牌上方、下方或左右兩側。
3.應有適當覆蓋保護且光型應不影響後方來車之行車視野。
(六)後方反光標誌:
1.機車後方反光標誌反光顏色應為紅色,且不得為三角形。
2.反光面距地高在空車 狀態時,上緣應在○.九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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