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9713 wrote: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明明是騎機車怎麼會是汽車駕駛? 你在告訴大家 你沒看過"處罰條例"...自己在秀下限PS.交通部硬要把48條處罰600塊的 改成42條罰1200怪了...樓主 你怎不出來靠X幾句?
還以為是被開"任意駛出邊線"哩~~~原來是沒打方向燈啊以下案例才叫做檢舉魔人有病!前幾日車友社團PO一張被檢舉照。某地山間/鄉間道路單邊單線道,彎道時(不知有意或無心)切了點西瓜,右側輪胎短暫跑到"路肩線之外"然後就被後車檢舉了"任意駛出邊線"成立...........這才扯才冤吧..........一堆入魔的檢舉魔人.........
赤野誠一 wrote:只能說檢局魔人很噁心...(恕刪) 我們這之前有位魔人,什麼都檢舉,連小學生上學,父母親開車臨停紅線放小朋友下車,客運車等前面一台離站,他都檢舉紅線臨停,這只是交通的,搭個圍離,社區聯誼也去檢舉噪音,搞到里長及派出所的大人頭很大。但是有次不巧,被人用行車記錄器追出那台車,限速50公里,單向各一車道,中間雙黃線,這老兄給你開20公里,發現的人就是超過他兩次後,再比對那兩張超越雙黃線的罰單,嘟嘟好行車記錄器都看到那台車(這事好像有上新聞)。這下好了,他每天罰單收到爽,樓上違建沒有人肯幫忙關說,敲了,其實也是高風險的哦!這另一案,台南的頭痛人物.....?htt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8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