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連環境音都會錄進去的設備開罰是變相擾民?
人家環保局測噪音是有特定場域(減少環境音)跟標準(轉速)的
這東西騎過去誰知道你多少轉
前幾個月有類似的東西被某縣市警局拿去用還PO FB
當場被砲到刪文 因為文內照片是原廠管阿北騎過去時速3X 分貝9X
改裝管到處跑 源頭不改都沒用啦
之前推行改裝管自行檢驗通過可以貼貼紙
同時上傳檢驗當下的照片到雲端供執法單位查
結果有縣市政府警察貼紙不認 原廠管不認
覺得你有改你就乖乖給我吃罰單 不爽去申訴
有些人就覺得反正都會被刁 不改白不改
改完也不驗噪音了 反正貼紙執法單位也不認 跑去驗幹嘛?
整天在那邊搞有的沒的 台灣交通年均死亡人數破千 數十萬受傷
107年統計A1肇事原因前三名是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標誌管制、轉彎不當
結果出事只會設相機跟紅綠燈 阻礙交通車流造成塞車後再要民眾當聰明用路人
浮濫發照不改 交通規劃不改 源頭管制不改
永遠在弄些雞毛蒜皮 治標不治本還可能擾民的小事
這些錢拿去在各縣市易塞車跟違停路段設科技執法還比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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