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會罰車主也會罰而且罰的錢一樣以下法條支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5項規定:「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看樓上一堆說車主免罰的,該重讀一下考駕照那本題庫
1. 如果是拍照舉發 車主有事~2. 如果是攔下來開單,開單是開借的人,所以和你沒關係..3. 如果是借去犯案或是出車禍撞死人或者自己撞死 他有事連你也有事..(因為事主走了 對方家屬找不到人就會去找車主 所以車主也有事)回某樓..實際上 裁罰是無法知道是誰開的 那就只能針對大牌下去開,攔下來直接開 當然是開駕駛人 車子是誰的就無所謂了(只要不是入記贓車 警察也不會特別扣車)..
去監理站問一下可以罰單轉移我申請過印象要寫陳述內容罰單有轉移成功違規車輛駕駛人不是車主罰單算違規車輛車主時可以申請我弟騎車違規我轉回去給他不過那次是我10年前的事現在法規變怎樣我就不知道了名下有其他罰單好像就沒辦法辦任何監理站的業務還會影響你其他東西所以罰單不繳對你自己不好到頭來政府還是會想辦法收這筆錢建議還是直接去附近監理站問或是打電話問監理站服務人員回覆才會是最正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