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ddw wrote:我覺得是他買來測試改...(恕刪) 在即時通的歷史訊息他還有說,裝起來用,發覺聲音很低沉勒!voodo wrote:只能說您遇人不淑啦...(恕刪) 唉~是即時通交易的><我叫他下標!他卻說看到貨才要標!hom2088 wrote:先打給公平交易委員會...(恕刪) 2手確實沒有7天鑑賞期zero0908 wrote:運到凹掉??我...(恕刪) 他打來說凹掉的!但是他在郵差前面檢查為什麼不第一時間打給我!?你這樣說我也感覺很怪了!baby119211 wrote:二手商品沒有所謂七天...(恕刪) 他要退貨的原因是,說他叔叔是警察,堅持要他退貨!
如果真的很在意~就去提告吧!!!雖然你們當初沒有簽合約!但口頭約定也算數的!且錢已經到郵局!平什麼他簽張切結書!就能拿回?東西他也用過了!必要時也能追究代收方的責任吧(看當初的代收合約吧)至於要不要用法路的途徑解決就要看你個人對於這件事的在意程度啦向這種消費糾紛!只要你的內容沒明顯瑕疵!且對方已經使用過了!就不得要求退貨(產品瑕疵除外!)且他沒經過你同意就自行退貨!在法律上他是片面終止合約...且就算有7日鑑賞期!也是在還沒使用過的情況下!加上家人反對不構成理由吧!所以他怎麼樣都站不住腳的!!!
cerberus00 wrote:如果真的很在意~就去...(恕刪) 對啊!郵局竟然說簽切結書就可以拿回他的錢!他是在郵差面前檢查無誤才付款的耶!他有使用過!他還用即時通跟我說他使用後的感覺!他要求退貨時,我拒絕!因為東西他也使用過了!還說我只要是賣家都要給人七天鑑賞期!重點,二手品哪來的七天鑑賞期?
除非是專業二手賣家,否則二手品的確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訪問買賣及郵購交易因買方沒有檢視實物的機會,七天內可無條件退貨的條款。還有這七天消費者當然可以使用商品,只是不能損傷,若有損傷是必須賠償賣家的,樓主收到管子後可得好好檢查,反正有出貨前照片可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