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esex wrote:討論法規到扯放球棒跟高爾夫了,也離題太遠了吧?講沒幾句就露出惡劣汽車大爺的本性不要說球棒了,連單人帳篷沒問題光放在車上在那嚇唬人有什麼用?有膽量就拿出來打這樣又可以在電視上看到個社會敗類 出門騎車好自為之!希望有機會成為你的觀眾!等你喔!平日不守法!不要被打了才叫警察!
xboy200 wrote:黃紅牌可以不必兩段式...(恕刪) 建議你去看看"惡法亦法"和"惡法非法"的論述!另外我可沒說"有人花15萬買大笨羊取得路權"這句話...是你憑空捏造的喔...與你持相反的意見就是對你有敵意?你也太玻璃心了吧!加上我所有的發言基礎,都是以你的發言而產生...所以...請你也尊重我的想法,別在似是而非了!現行法令,你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這都是個人意識,我可沒說你現在沒遵守法令喔!白牌要取得路權,就如我所說的~抗議.陳情.督促立法委員修改法令!還是如你所說,反正時間一到就會開放!而不是什麼動作都沒有!就只是拿另一族群相對比,相同環境下,投資的成本不同!回收的效益當然也不同~有什麼好比的,白牌就堅持開放禁行和免2段!沒必要再弄個對比方,因為立足點根本不一樣!
Z45978 wrote:看完你的回文我只能...(恕刪) 就是有這種垃圾都沒再打方向燈,不管別人死活,開汽車的人一堆都很沒水準.快速超車.不打方向燈.占用機車道.買東西停在機車道,在我眼裡開汽車沒水準才多
陳德文 wrote:就是有這種垃圾都沒再...(恕刪) 正常來說沒有所謂的機車道,不管是雙向單車道或者雙車道,外線道右邊白實線以內車道以外就是路邊或路肩,至於白實線有分寬度15cm才能停車不能壓線,所以機車要嘛騎外車道或者騎內車道,要不很難說汽車違停!
nilkkk wrote:上個月台南市東門路就有行車糾紛機車騎士直接把開車駕駛拉下來打,啥小工具都不用,拳頭跟腳就夠了路上DV一堆,大家都在搶當主角,賺片酬… 讚喔 !想必是同道中人 ,管他誰打誰 ,駐足在旁邊看是最爽的!這就是所謂的 :隔山觀虎鬥!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