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 自己遵守交通法規 保 強制險 加車體就夠用~~當然 如果 騎車一定要超速 速限 愛違規超車 愛鑽 甚麼的就 全保甚麼第三人跟超額~ 都是 去撞到別人的 如果自己好好安分騎車 怎麼可能撞到別人?除非自己有甚麼 肢體官能問題 比方說 騎一半會抽筋顛癬發作 或無法自己肢體控制因素不然好好騎 守法 是不太可能撞到別人 (若會反駁這說法的人 代表那個人常常違規所以才不認同)那些會撞人的 多半是 愛超速 愛鑽 愛違規 車體操控不熟練個人覺得 保費要依照 自己去選如果你常違規 車子又不熟 喜歡騎快 當然保多一點反之 保強制跟車體就夠 如果長載別人在加保其他~~~
赤野誠一 wrote:現在騎車守法 我只買(恕刪) 不管小孩或汽機車自己從巷子裡衝出來給你撞你也有一條叫做"應注意而未注意"要負擔基本上不可能100%無肇責不要講超跑這麼極端,一台隨處可見的雙B一扇門就要幾十萬算10%就好,可以買十年以上的第三人了這邊說的單純只是財損,萬一撞到醫生或是律師就有得灰了-網路隨便抓一張BMW維修單給您參考,如果運氣差點撞到超跑金額大概五倍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