瑄瑄涵 wrote:
所以名字是前女友的保人是我朋友...(恕刪)
車子是登記在女生名下,光這點你朋友就已經輸了,保人還是你朋友,這不就是被當潘子嗎!!
你朋友該擔心的不只是那3期費用,而是要擔心所有的費用都是他付的
瑄瑄涵 wrote:
朋友與他前女友在一起時買了一台重機
當初會買也是因為女友說要買的 所以名字是前女友的保人是我朋友 分手之後車子我朋友在騎貸款也是我朋友在繳 可是這個月朋友覺得當初要買的人不是他 而且朋友有汽車貸款 又要負擔重機 有點負荷不了 所以告知前女友是否要把車牽回去自己負擔 前女友也說好 朋友跟認為車子已經不是他的了,那之前繳的三期貸款請前女友歸還 前女友有說知道了 結果今天前女友竟然叫警察來我朋友公司 說車子是她的 是我朋友故意霸佔的 想請問這麼惡劣的前女友 用這種方式 讓我朋友沒辦法討回三期的錢 應該怎麼處理 可以告前女友嗎 朋友收據都有留著 題外話朋友會分手就是前女友偷吃 現在又這樣對我朋友 還夥同偷吃對象一起報警來我朋友公司這樣處理事情 真的很替我朋友 感到痛心 怎麼會有這種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