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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是要加強取締排氣噪音 如何檢舉


ysl63lv wrote:
政府不是要加強取締...(恕刪)

你住那??這是由各地縣市政府處理的,台北市呢,我2014年檢舉的
到現在還沒處理,沒錯快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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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開始將用「拍照」認證來抓改裝排氣管!由於汽、機車改裝排氣管,常發出的轟隆噪音,相當擾民;全台前年至今年9月,被檢舉件數高達20萬輛次,但實際檢測違規率,卻不到一成。
據《蘋果日報》報導,環保署檢討認為,可能有不少遭檢舉車輛,檢驗時先改回原廠排氣管,通過檢查後,回去又把排氣管改裝回來。為避免類案再犯,明年開始將試辦「遭檢舉車輛 排氣管認證制」,未來被檢舉車輛,第一次到檢將拍照認證,但再被檢舉時,若檢舉照與認證照不符,就立刻告發,並加重罰款3~7倍,最重可罰2萬4千元。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610/201610101807112.html#.WDfhS9V973g

fenixtw wrote:
政府應該要做的是落...(恕刪)

排氣管沒變啊,裝消音塞去驗就好了,未什麼不設規,凡要公道上行使之消音器,均要政府檢驗核可,刻檢驗流水號,等販賣時,車號及流水號同步上傳監理單位,車主行使公道被查驗,警員依車牌及流水號核對,符合監理單位檔案,即為合法放行,禁止公道行使,不需檢驗,但不能夠販賣,路上被查驗,車主處罰,製造商連帶究責,這才是正道,那些公務員很會努力考試,但上層沒交代,就算是為民服務的,他們也不敢,不要,不想做,現在是電腦化時代,上述方法很簡單,攔車,按電腦,依翻兩瞪眼;現行法規搞得現在各玩各的,公務單位啊,你們到底有沒有心呀,還是不想做。

shinn78205 wrote:
不是聽說明年就要改...(恕刪)

消音塞去驗,照相,再拆消音塞行駛,警檢,排氣管與照片符,放行,人家沒你笨,那種辦法都不是王道,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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