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社區大樓停車問題 是否人有類似的處理經驗 求分享

要是我,就跟他們拼了!
買部小發財車,上面放個棺材
再來談判是否可停重機!
這不是管委會例會能決定的
要區權會表決修改規約

如果區權會還是表決不能停機車
你再去打民事訴訟救濟

Lavender Coffee wrote:
弄一輛小拖板車放進...(恕刪)


這是好方法 但是高度不夠呀

jimhyo wrote:
要是我,就跟他們拼...(恕刪)


我個人到目前秉持的是
人和

應該是大家真正的溝通 一個辦法而不是一直煩
干擾彼此

1+1=3 wrote:
區權會如果有 通 ...(恕刪)



惡鄰條款

擔心中呀
謝謝 大家的意見
最近小弟我不得不自己努力找資料

根據公寓大廈條例

第二章 第四條 簡單說就是專有部分具有排他性

我一直希望大家回歸法規規定來處理
而不是脫離法規規範以自我認知來否定所有
我們社區正是如此的現況

根據公寓大廈條例
第三十六條 管理委員之職務
並未提到委員代表全社區的任何字眼

而小弟目前面臨的正是一個自認 "我是委員 所以我是代表全社區 因為我是社區選出來的" 的管委
所以目前的狀態是 談都不用談

我的困惑是
社區事務是否是幾個代表決定就可以完全否決的


煩耶 停部重機 怎麼這麼麻煩




社區的規約如果不合理顯失公平,在無法溝通的情況下
可以透過民事訴訟尋求救濟→也就是用法院判決撤銷不合理的社區規約。

參考的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446966

參考的「台灣法律網」連結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8,&job_id=166846&article_category_id=875&article_id=93059

訴狀中有關權利義務的寫法,請參照網頁內容...
前提是:車位的所有權歸屬

走民事庭,通常法院會先問要不要調解
調解失敗再正式進入訴訟程序

建議社區內的輿論也要照顧到
讓管委會自知理虧知難而退→最好管委會能提出禁止停車的合理合法解釋


shan777 wrote:
http://zoomlaw...(恕刪)
關鍵還是在社區規約有無明文規定禁止機車停汽車位
若規約沒寫,請放心停
若規約有明文禁止,那請遵守規約

假設現在的規約是禁止機車停汽車位
那你就在區權會前提案修正規約
若表決通過,恭喜你,以後你機車絕對可停汽車位
若表示不通過維持現狀,你可以向民事法院請求救濟
謝謝大大的文章
現任的管委直接在會議上
否決我的請求也就是說談都不用談

只是三不五時會接到 總幹事的電話

個人從未有預設立場非要停不可
只是感覺真的欺人太甚



flyhair wrote:
社區的規約如果不合...(恕刪)
目前我手上的版本
是社區提供的
如果社區提供的是最新版本確實是沒有這部分
更沒有針對專用的部分提出規範




IceLattee wrote:
關鍵還是在社區規約...(恕刪)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